截至12月初,京城多起因美容而衍生出的系列贪污、受贿大案在历时一年多的全面调查后,目前已由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陆续侦查终结。13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多为局、处级干部,涉案人员之多、波及行业范围之广,均为京城历史之罕见。(12月19日《检察日报》)
“美容腐败”的确是个新名词,因为这毕竟是面子上的事,一张光鲜动人的脸如果涂上了“肮脏腐败”的粉底,想来也不是滋味!一旦东窗事发,自己的脸面岂不成了罪证?但有人就是敢为人不敢!从舌尖上的腐败到美容腐败,还真应验了“金玉其表,败絮其中”这句古话!
无论啥新型腐败,它始终是腐败,也逃不脱党纪国法的制裁!但全面真实的解剖这种新型腐败的典型特点,对新时期的反腐败工作还是有帮助的,对一些有腐败欲望和腐败心理的党员干部还是有一定的警示意义的。
具体而言,美容腐败具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隐蔽性高。从时间上看,美容腐败涉案时间跨度都比较长,有的4年,有的5年,在长达几年时间里,都保持这种高调美容的状态,不易引发公众质疑;从地点上看,由于都是一些高档消费的美容会所,一般人难以进入,为美容腐败预留了极大的隐蔽空间;从金额上看,由于采取了化整为零的手法,每次消费金额不是很明显,并且报销的形式也多样化,如果没有相关的线索举报,就是专业的审计也难以发现其中猫腻。二是腐蚀性强。美容腐败毕竟是一种常规消费,由于时间长、一次性消费金额小、并且极具隐蔽性,所以许多人就心存侥幸,殊不知这种“冷水煮青蛙”的腐败心态如果不加控制,就会让自己不能自拔,结果愈陷愈深,结果丧失了党性原则。一旦心理发生了变化,许多衍生腐败就会接踵而至,比如“美容腐败”的转移和赠送行为等。在美容会所里,在长期的美容腐败熏染下,一些乱权行为就完成了龌龊交易。
由此也为我们的反腐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特别是在当前反腐败形势十分严峻是情况下,增强了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对我们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要注重中间层次的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工作。这次美容腐败的涉案人员大都是局、处干部,而这一层次的党员干部由于位置不上不下,不起眼但也直接与基层民众相连,所以他们一旦涉及腐败,其造成的负面影响的巨大的,对工作的损害也的极为不利的,所以必须要坚决保持好中间层次这个巨大群体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二是要认真抓好日常工作中的制度规范问题。为啥这些美容腐败的人能够长达5年之久的作案?关键一点就是我们日常忽视了常规的制度规范工作,不该报的单据坚决不报,即使要报销,也要完善签字手续,严格财经制度。“勿以恶小而为之”,时间久了,次数多了,胆子就大了,问题也就大了。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