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温州“三严四禁”治“舌尖腐败”叫好

2012年11月26日 13:34   来源:荆楚网   无语钟

  今年以来,温州在“公”字头上动作频频,先是推行了市级机关公车改革,接着又对公务接待出招,要求执行“三严四禁”等规定。念了“紧箍咒”,效果到底如何呢?近日,温州市纪委通报,各地各单位执行“三严四禁”情况总体良好,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明显下降,但也存在制度落实不到位以及转移接待费用等问题。(钱江晚报)

  曾记得,今年5月出版的温州版《实施细则》,对公务接待该怎么吃、能吃多少、什么不能吃等问题做出详细规定,被不少网友称为“史上最细公务接待规定”。比如,规定标准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60元;陪餐人不得多于客人数;同城单位不得互相宴请;野生黄鱼、鲍鱼和鱼翅等高档菜,以及茅台和五粮液等高档酒,不得上桌;公务接待要逐月公示报告等。

  《细则》出台后,由于其细致入微的规定和较强的可操作性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但也有一部分人对其“能不能真正执行”、“会不会流于形式”表示质疑。但从近日温州市纪委的通报来看,“三严四禁”治理“舌尖腐败”的效果还是明显的。公务接待费下降了四成多,这对于基数庞大的公务接待费而言,无疑是省下了大笔公家钱。

  在目前三公经费在很多地方都很难降下来的行政生态的情况下,温州市敢于这么做,并且取得如此良好的效果,确实是值得鼓励和肯定的。如此良好的效果,也让百姓对严控公务接待费用有了更多的期盼和信心。

  不过,通报也提及,仍有一些单位执行“不给力”,有的甚至使起“障眼法”,包括转移费用、超额接待和未按规公示等问题,依旧存在。

  因此,笔者认为,对公务接待的改革,还有赖于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亦有赖于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督查、监管和惩处力度,要将公务接待与官员的升迁相挂钩,要把公务接待规范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如此,方能确保“三严四禁”落实到位,让公务接待走上正轨。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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