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多地纷纷将非税收入尤其是罚没收入作为财政“增收挖潜”的重要途径。财政部10月22日披露完毕的各省份前三季度财政数据显示,一些地方在税收收入增长“失速”的情况下非税收入大增,有的地方非税收入高出税收收入40多个百分点。(10月23日《经济参考报》)
在整体经济形势低迷的时期,地方政府的税收失速不会让人感到奇怪。此时,地方政府为了维持运转,刺激经济增长,积极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但是在哪里寻找这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却透露了一些地方政府的执政理念。
一般来讲,政府的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政府型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其他收入。在整体经济不景气的状况下,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增长不可能大幅增加,而政府型的基金收入本来就是增值性不大的收入类别。这样,能够给政府带来较大收益的只能是国有资产(资源)的有偿使用收入和罚没收入。众所周知,在国有资产(资源)的有偿使用当中,土地收益是地方政府的财神爷,离开了土地收益,很多地方政府几乎没法正常运转。为了增加收入,地方政府很久前就瞄上了“土地财政”,直到现在,土地征收和转让还一直是很多地方政府的支柱性收入,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血拆”一直屡禁不止。同时,政府在土地转让中的暴利收益也成为高房价的重要推手。政府官员为了制造政绩,不惜与开发商联手剥夺公民的合法财产。
罚款是政府依法对违法违规的公民实施的处罚,这种政府收入虽然是惩罚性质的,但是主要目的应该是教育公民依法依规作为。从设置处罚的初衷来看,他不应该成为政府拓展收入渠道的目标。但是,一旦政府有了利益冲动,处罚的目的和行为都会发生变异。为了增加收入,政府部门钓鱼执法,以罚代管,罚而不管早已不是什么新闻。尤其是当一些地方政府为有罚款权的部门设置罚金数额目标,要求这些部门必须完成“死任务”,罚金就变成了披着权力外衣的敲诈。
因此不管这种非大幅增加的税收入从哪个渠道而来,其合乎行政伦理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为非税收入的增加,首先暴露了政府权力的不受限制,它超越了法律的界限,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土地财政还是非法罚款,概莫能外。其次,中央政府为增加居民收入不断进行结构性改革,而非税收入的增加无疑会抵消中央政府的这种改革努力,从而使国家拉动内需、促进公平的努力大打折扣。再次,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的高速增加以非法行政为前提,它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法律的权威,当地方政府的官员在为自己的政绩窃喜的时候,殊不知,他已经动摇了社会稳定的基础。这种危险性可以从早些年政府征收“三提五统”引起的暴力事件,以及近些年的“血拆”事件中看到苗头。
社会的稳定有赖于公民权益的保障,有赖于政府“为人民服务”的理念的落实,有赖于法治权威的树立。当政府一心想着“创收”的时候,它必然无法逃脱破坏法治、与民争利的嫌疑,“为人民服务”更是无从谈起。从根本上讲,损害群众利益就是在破坏社会的稳定。希望政府能够从这个信号中吸取教训,及时采取措施,取缔地方政府非法的“非税收入”。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