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既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外贸科学发展的根本途径。
一、我国外贸发展方式正处在加快转变的关键时期
这次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外贸的冲击,表面上看是对外贸增长速度的冲击,实质上是对外贸发展方式的冲击。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应着眼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眼于推动外贸自身科学发展,着眼于推动贸易强国进程。
从我国外贸与国民经济关系看,外贸发展方式需要适应性转型。对外贸易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理论上,经济发展方式决定外贸发展方式,外贸发展方式转变要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同时,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也有先导作用。当前,我国外贸还有一些不适应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三高三低”:一是对有形要素投入依赖程度高,对无形要素投入依赖程度低。我国外贸国际竞争力主要依赖资源、能源、土地、环境、劳动力等有形要素投入,科技、管理、创新等无形要素投入不足。二是对二次产业发展贡献度高,对一、三次产业发展贡献度低。2008年,工业制成品出口占我国总出口比重达到86.3%,服务性产品出口占我国总出口比重只有10.6%,比世界平均水平低7.4个百分点,比美国低9.8个百分点。三是对东部发达地区发展贡献度高,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发展贡献度低。地区经济发展差距越来越体现在开放型经济发展差距,2008年,东部10省市外贸占全国外贸比重达到90.5%。要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必须进行适应性转变。
从我国外贸与世界贸易关系看,外贸发展方式需要主动性转型。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外贸已成为推动世界贸易增长的重要力量。但在影响力逐渐增强的同时,我国外贸也存在一些应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一是贸易摩擦明显增多。我国出口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竞争加剧,已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重灾区”。2009年,我国遭遇的贸易摩擦案件116起,涉案金额127亿美元;我国出口占全球9.6%,而遭受的反倾销却占全球40%左右、反补贴占全球75%。二是贸易比较利益较少。当前,我国处在国际贸易分工价值链低端,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自主营销渠道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的产品比重低。据测算,我国自主品牌产品出口金额比重不足10%。三是贸易不平衡较为突出。2009年我国贸易顺差为1960.7亿美元,今年1—5月贸易顺差为353.9亿美元。长期贸易不平衡既不是我国的政策选择,也不利于我国外贸的可持续发展。要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均衡、普惠、共赢方向发展,我国外贸发展方式必须进行主动性转变。
从贸易大国与贸易强国的关系看,外贸发展方式需要战略性转型。贸易大国是贸易强国的基础。实现贸易强国是我国外贸发展的战略目标。2009年我国出口居世界第一,进口居世界第二,已是贸易大国,但大而不强。国际经验表明,贸易强国最显著的特征是其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强,在政府、行业、企业、商品四个层次上均具有强大的协调能力和竞争力。我国在“四个能力”上与贸易强国还有较大差距,亟待提高。一是出口商品竞争力有待提高,需要更加注重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自主营销渠道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的出口产品;二是企业国际竞争力有待提高,需要更加注重从数量价格竞争向质量品牌竞争转变,培育一批组织化程度高、国际竞争能力强的跨国公司;三是行业组织协调能力有待提高,需要更加注重从价格接受者向价格制定者转变,培育一批在国际上有影响、行业内有威信的商协会组织;四是政府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制定能力有待提高,需要更加注重从接受既定规则向主动参与国际规则转变。
(责任编辑:侯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