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平台岂能沦为人贩子帮凶

2024-10-23 07:12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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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浩)

网络平台岂能沦为人贩子帮凶

2024年10月23日 07:12   来源:南方网   陈长

  近日,据媒体报道,有人在江苏无锡江阴市进行贩卖婴儿的交易。10月20日,无锡江阴警方发布通报:经审查,苏某某对其通过网络平台充当中介,促成买卖婴儿交易并获取非法利益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相关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通常而言,大众所熟知的贩卖婴儿案件更多发生在线下。然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拐卖儿童的方式发生了明显变化,网络贩婴现象逐渐浮现,并且形成一条黑色产业链:有被明码标价的孩子,有不少试图越界的买家与卖家,还有“刀口舔血”赚钱的黑中介。以本案为例,18岁的送养人李某某生下一子,因无力抚养,通过其表姐夫薛某在网上发布信息寻找领养人。苏某某看到相关信息后,联系到外省有领养需求的冯某某夫妇在江阴当面交易,最终这个男婴售价为15万元,其中交给卖家司机7.8万元现金,其余为中介费用。很难想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动形势下,如今在网络平台还有如此明目张胆的贩卖婴儿行为。这不仅严重侵犯了儿童的权益,也破坏了社会的道德和法律秩序,斩断这一“黑色交易链”刻不容缓。

  事实上,此次网络贩卖婴儿事件,仅是网络贩婴乱象的“冰山一角”。早在2023年11月,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就通过“卧底”成功掌握了湖北襄阳健桥医院院长勾结网络中介贩卖出生证和婴儿的证据,并将相关材料交给了公安局,最终成功控制住了涉案人员。今年5月21日,其又在微博爆料,网络平台上长期存在所谓送养孩子、领养孩子,贩卖出生证以及上户口等违法行为;甚至有胎儿还在腹中,就已经在平台公开预订“送养”,而所谓的“送养”实为明码标价的金钱交易。由此可见,网络平台监管严重缺失,某种程度上已经沦为了人贩子的帮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此外,《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也强调,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上网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网络平台应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对发布的送养、领养等涉及儿童权益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于涉嫌违法的信息,平台应及时删除,甚至封禁账号,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相关部门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界定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处罚标准,加大对网络贩婴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涉案人员进行严厉打击,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网络贩婴是一个复杂而严峻的社会问题。由真实事件改编的《失孤》《亲爱的》等系列影片,无一不在向人们诉说:拐卖儿童压垮了无数本应幸福美好的家庭。期待社会各界持续关注网络贩婴问题,加强对儿童权益的监督和保护,绝不给贩婴行为留下任何空间。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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