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0月12日新华社报道,近日国家发改委、卫健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支持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作为国家层面第一个托育服务价格政策文件,通知旨在通过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推动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有效减轻托育整体负担。根据这一通知,公办托育服务机构的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将建立基本服务费和其他服务费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同样在这几天,一则“浙江一公办幼儿园开出乳儿班”的新闻登上热搜——潮新闻的报道显示,今年秋季学期,浙江温州第二十幼儿园在该市率先推出公办乳儿班,尝试为6个月以上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收费标准为1950元/月,比同期私立机构低三分之一。不少网友为此点赞,希望自己所在的城市也能尽快“抄作业”。
两则新闻,都指向当下我国托育服务的现实难题,即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对稀缺,“送托难”“托不起”的问题让不少双职工家庭头疼。如今,好消息传来,无论是国家层面对普惠托育服务进行“限价”,还是“别人家的公立幼儿园”拓展服务内容,都传递出相关方面努力提升托育服务质量和水平的决心,也有望进一步缓解双职工育儿家庭的托育焦虑,让“有得托、托得起、托得好”更快照进现实。
托育无小事。眼下,从育龄期青年男女到含饴弄孙的老年群体,都十分关心关注托育问题,幼有所育、幼有善育,是万千家庭的殷切企盼。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背景下,托育早已不是传统理念中“摆几个凳、做几顿饭、看看孩子”这么简单。推动托育服务尽快实现从无到有、从有到优,是一项需要合力推进的系统工程。
这项工程需要顶层设计层面的不断完善与优化。除了上述致力于纾解托育压力的举措,近年来国家在托育服务领域可谓动作频频,比如实施重大专项支持一批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公办托育机构和普惠托位建设,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并提高扣除标准,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等。相信随着相关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的逐步健全和完善,人们的托育需求会得到更大力度的支持和满足。
这项工程需要在模式上不断探索与创新。近年来,一些地方探索了社区办托、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等更多元的托育服务模式,努力打造5分钟、10分钟托育服务圈,诸如发挥亲子服务辅导员力量的“亲子小屋”,由富有余力、相熟的家长线上接单的“共享家长 邻里互助”等模式,为更多地方拓展托育场景和阵地提供了宝贵经验和样本。“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事实证明,动员更广泛的力量、调动更充分的资源,是托育服务供给和品质再上一个台阶的有效渠道,这呼唤更多人的积极参与,也需要集思广益。
这项工程还离不开硬核的质量保障和安全兜底。是否安全、放心,是诸多婴幼儿父母选择托育服务时考虑的首要问题,这直指托育服务的规范性和专业性。目前,托育师、保育师已被纳入我国职业分类大典,相关从业准则和规范也在逐步健全,中央和一些地方近来还举办了不同规格的托育职业技能竞赛,这些对推动从业者职业素质和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大有助益。未来,如何因地制宜、分级分类制定托育服务质量评价标准,让托育服务由“托得起”升级为“放心托”,是影响托育服务体验的关键。
托育是家事,更是国事。国家卫生健康委数据显示,我国现有约3000万名3岁以下婴幼儿,超过三成的婴幼儿家庭有入托需求。高质量的托育服务,对提升公众生育意愿和家庭幸福指数,对提升劳动者工作效率、让其全身心投入经济社会建设有着重要意义。我们乐见越来越多的政策礼包和积极探索,也期待相关创新之举不断涌现,各方共同助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