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近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导则》提出,要以公益普惠为原则,坚持“1米高度”视角、寓教于乐内涵、安全环保标准,推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让广大儿童享有安全、便捷、舒适、包容的城市公共空间、设施、环境和服务。
“顶层设计”给出指引
“儿童友好空间”的提法并非首次出现。早在2015年,深圳就率先提出建立儿童友好城市,并在今年5月发布地方标准,填补了国内空白。此次《导则》在顶层设计方面给出指引,有利于锚定方向,推动有关工作规范化、精细化。【详细】
这次的《导则》可看作是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一种具体参照。它所提出的“1米高度”视角,实际就是儿童视角。用通俗的话来说,城市的公共空间设计,不能只考虑到成年人的需求,也应该更好地满足儿童的需求。【详细】
多些“1米高度”视角
如果完全按照成年人的尺寸设计公共空间,难免会对儿童安全构成困扰。因此在城市建设和更新中,儿童视角不可或缺。打造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实际也是城市建设体现以人为本理念的一个重要方面。【详细】
城市友不友好,儿童最有发言权,但也最缺乏发声渠道,造成一些适儿化改造项目初衷虽好,效果却不如人意。纵观各地相关实践,“儿童议事会”“明日委员”“小小规划师”等制度可圈可点,将儿童的意见纳入决策体系,个中经验值得借鉴。【详细】
“因城施策”统筹推进
《导则》的发布,为建设城市儿童友好空间确立了原则、明确了标准。而在具体落实执行过程中,各地还要结合自身情况与特点,既注重硬件设施的建设,也注重构建对儿童更友好、更宽容的人文环境,因城施策推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详细】
建设儿童友好空间,无疑是一个系统工程,体现在每一个细节中。除了物理空间、公共设施等“硬标准”,医疗、教育的服务质量等“软标准”也是重要一环。从更广泛的意义来看,对儿童友好,也就是对生育友好、对家庭友好,着眼的是城市的未来。【详细】
(以上综合光明网、南方日报、东方网)
V视角:
@深海鱼:城市建设不能缺少“1米高度”视角。
@下雪:儿童成长的细节需要被关照。
@小小太阳:现实中,很多设施的设计都是“成人优先”,如公厕很高的洗手台。
@荔枝:保护好每一位“未来主人翁”。
@冬天快快过去:希望好政策能尽快落实。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创造对儿童更友好的成长环境,已经是社会共识。《导则》旨在为城市规划建设增加更多的“1米视角”,提升对儿童的友好程度。当然,建设儿童友好空间,涉及公共资源配给,政府部门自然责无旁贷,市民参与也不可或缺。让“祖国的花朵”尽情绽放,拥有自由自在运动的乐土,社会各界还可以做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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