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发布《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提出应坚持“1米高度”视角,在城市、街区、社区3个层级统筹推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
《导则》要求,城市层面应加强顶层设计,全面构建儿童友好空间体系。重点工作包括:公共服务设施、道路空间、公园绿地的适儿化改造以及校外活动场所和游憩设施建设。
“儿童友好空间”的提法并非首次出现。早在2015年,深圳就率先提出建立儿童友好城市,并在今年5月发布地方标准,填补了国内空白。此次《导则》在顶层设计方面给出指引,有利于锚定方向,推动有关工作规范化、精细化。
要“俯下身”,打开更多儿童视角。儿童是“最柔软的群体”,需要照顾和保护。然而现实中,很多设施的设计都是“成人优先”,如公厕洗手台太高,学校周边车速过快等。大至宏观政策的制定,小到一桌一椅的配置,常思儿童之需,才能补齐服务短板,不留安全死角,用俯下身的姿态托起“明天的太阳”。
要“沉下心”,倾听更多儿童心声。城市友不友好,儿童最有发言权,但也最缺乏发声渠道,造成一些适儿化改造项目初衷虽好,但效果不如人意。纵观各地相关实践,“儿童议事会”“明日委员”“小小规划师”等制度可圈可点,将儿童的意见纳入决策体系,个中经验值得借鉴。
要“融入情”,拿出更多“绣花”功夫。建设儿童友好空间,无疑是一个系统工程,体现在每一个细节中。除了物理空间、公共设施等“硬标准”,医疗、教育的服务质量等“软标准”也是重要一环。从更广泛的意义来看,对儿童友好,也就是对生育友好,对家庭友好,着眼的是城市的未来。
“使儿童们从善的最好方法,是使他们快乐。”据最新的普查结果,我国0—14岁儿童人口为2.53亿人,占总人口17.95%。显然,儿童也是城市的“主人翁”。营造承载幸福童年的成长空间,打造“1米高度”也能平视的世界,建设更有远见和担当的城市,需要我们共“童”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