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付费超前点播”盈利的模式能走多远?

2020年06月09日 14:05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新闻背景:

  6月2日,爱奇艺《庆余年》超前点播案一审出结果。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被告爱奇艺公司应向原告吴某连续15日内提供爱奇艺平台其原享有的黄金VIP会员权益,使其享有爱奇艺平台已更新的卫视热播电视剧、爱奇艺自制剧的观看权利。此外,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被告赔偿原告公证费损失1500元。

  要会员“付费超前点播”就得重新做出承诺 

  2019年,热播剧《庆余年》上线爱奇艺,有用户购买会员后发现,收看该剧还需额外付单集3元的“超前点播”费用。原告吴某认为这侵犯了其会员权益。其实无论是“会员”还是“超前点播”模式,这本身并无问题,开不开通会员是用户不同需求的表现。但是爱奇艺在事先承诺用户开通黄金会员可以享受提前看剧后,转身又要求其会员另付超前点播非就属于违背承诺,欺骗消费者,显然吃相难看。【详细

  打了半年的官司,吴某除了拿回来自己花的公证费,只“收获”15天的会员补偿——而这个权益,本来就应该属于他和全体付费会员的,这不能称作一次“胜利”。事实上也的确如法律界专业人士所说,普通公众层面会认为爱奇艺败诉了,但法律意义上法院只认为个别条款无效,并未认为服务协议整体违约。再具体一点说,爱奇艺的收费模式并无不妥,只是服务没跟上。【详细

  蚕食消费者权益是无视法律的表现

  此案件至少有两点警示意义。一是视频网站探索商业模式并无不妥,但绝不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诚如该事件,单方擅改合同,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漠视,更是无视法律的表现,一旦惹官司上身,对企业的形象尤为不利。于此,商业模式创新不能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代价,否则只能是丢失客源,而依法诚信行事才是在市场安身立命的根本。

  二是消费面对侵权就应勇于维权。其中道理不难理解,面对“付费超前点播”如果这些购买VIP会员的消费者均仅停留在吐槽阶段,不善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维护不说,企业的不法经营行为也更会有恃无恐。从这一角度来讲,消费者应该注重自身权益的保护,甚至有的时候应多学学法律知识,使自己拥有维权的武器与力量。【详细

  遵守市场规则,才能持续健康发展。除爱奇艺外,如腾讯,优酷等其他一些互联网公司也都存在“超前点播”的模式,凭借其在互联网中的优势地位无视市场交易的规则,蚕食消费者权益。盈利是企业的根本目的,但要在遵守市场规则的条件下。对任何企图破坏规则的试探,都要给予法律的警示和惩戒,及时纠正,才能使其更健康,更良好的持续发展。【详细

  迎合市场需求 要以尊重用户和法律为前提

  应该看到,对于“付费超前点播”法院并未否定,也就意味着这样的收费模式,难免会延续存在,毕竟贴合用户需求,推出差异化、配适型的个性化服务,并由此探索新的视频排播方式与收费模式,也是在迎合市场需求。当然,正如媒体警示,无论互联网企业对商业模式进行怎样的探索,尊重用户,尊重法律法规仍应当是不变的前提。【详细

  品牌、信誉和形象之所以重要,因为信任经不起一再辜负,用户会吃一堑长一智,而自作聪明迟早会付出代价。某种程度上说,这次判决的影响,不只是为一名消费者挽回一千多元的损失,更是对此类经营模式的警醒——“无信不立、无诚不久”既是做人之道,也是经商之道。【详细

  微言大义:

  @超能森林:拒绝超前点播!

  @shakaya:为什么非要整这些?就不能踏踏实实按正常会员进度播放吗?

  @甜老头儿:那我就卸载了。

  @小凡也要一直奋斗哦:就是为了赚钱。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视频网站为了盈利而推出新的收费模式,本无可厚非,但是付费超前点播使得原有会员享受到的服务被削减,实际上就是对会员权益的变相侵犯。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应当建立在遵守商业道德、尊重用户感受、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之上,而不能以牺牲用户的“利益”为代价。商家提供的服务朝令夕改,那么品牌信任一旦被打破,想要再建立起来可就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了。

  回顾:往期“经”点热评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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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付费超前点播”盈利的模式能走多远?

2020-06-09 14:05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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