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评论员子房先生认为,从忌惮“家丑不可外扬”到挺身而出“吹响哨子”,随着完善和推广“吹哨人”制度,会有更多部门主动支持与配合,这将有利于挖掘人性向善的力量,培育公民意识,倒逼企业加强自律,为促进形成切实有效、广泛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奠定坚实基础。
最近,一部电影《吹哨人》让“吹哨人”这个词走入了公众的视野。影片最后展示了一些国外的“吹哨人”事迹,或许有些人看到后会发出疑问,我们的“吹哨人”在哪里呢?
其实,在该片上映之前,“吹哨人”这个词已经有了一些热度。今年9月份,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建立“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和严格保护。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负责人就《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答记者问时表示,允许公众匿名举报违法行为;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经营者内部人员依法举报。
“吹哨人”一词源于英国,警察在发现罪案时吹哨,以引起同事和民众的注意。经过发展演变,代指为内部人员检举揭发违法行为。当年,美国电信巨头世通公司就因“吹哨人”的举报,爆出假账丑闻,最终破产。
俗话说,隔行如隔山,知情莫若内行。随着经济发展,行业种类越来越多、分工越来越细、专业性越来越强,外部监督显得越发力不从心。作为内部知情人,无论是良知发现还是希望得到奖励,甚至即便是受竞争对手“怂恿”,其举报行为都能在客观上降低监管成本,增强监管和治理效果。更重要的是,与公众监督有奖举报相比,“吹哨人”制度往往能够在“质”的层面解决监管问题,弥补的是“从0到1”的监管效果。
传播学“沉默的螺旋”理论认为,当群体中一种声音较为强势,那么持相反观点的个体就会因为害怕被孤立不敢发声,逐渐形成越来越多人沉默的螺旋。日常生活中,一些“潜规则”滋生的根源,就是“明规矩”的地位缺失、作用弱化。在市场监管领域,风险的积累、不合规行为的恶化,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存在“沉默的螺旋”。人们因为害怕被孤立,往往不敢挺身而出。从社会层面上来看,“吹哨”是对业内诚信回归的呼唤。
应当看到,使“吹哨人”制度的社会价值得以实现,关键在于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重奖和保护。“吹哨人”制度有公益目的,但也认可个人利益追求。为此,《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提到要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当然,在目前的环境下,实名举报的风险性不小,再炙手的鼓励与奖励也令公众望而却步。所以,不论是“举报人可以不提供自己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还是“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通过允许公众匿名举报和强化对举报人的保护力度,正是为了让公众的监督权利在最大限度内得到保障和尊重。
现在都在讲社会共治。我国已有数亿市场主体,单靠监管部门的力量很难形成全面有效的监管网络。因而,需要鼓励更多“吹哨人”站出来为消费者守望。更值得关注的是,从忌惮“家丑不可外扬”到挺身而出“吹响哨子”,随着完善和推广“吹哨人”制度,会有更多部门主动支持与配合,这将有利于挖掘人性向善的力量,培育公民意识,倒逼企业加强自律,为促进形成切实有效、广泛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奠定坚实基础。相信,我们的“吹哨人”不只是出现在影片里。(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评论员 子房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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