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无止境 “放心刷脸”有前提

2019年12月01日 07:1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核心观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网友吴彧认为,人脸数据,应该得到最高限度的保护。当然,技术进步的大趋势,谁也无法阻挡。必须强调一下,“放心刷脸”有个前提:消费者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的时候,是自愿使用的,并且是知道自己的脸正在被识别。

  “刷脸”进站、“刷脸”支付、“刷脸”签到……人脸识别技术正走进更为广阔的应用场景。凡事都有两面性,从AI视频监控进课堂到“人脸识别第一案”,人脸识别技术带来的安全隐患近来为舆论所关切。面对雨后春笋般乱入各种生活场景的人脸识别镜头,人们难免心生疑惑:人脸识别所采集的数据如何保存和不被泄露?

  人们对人脸识别的疑惑和担忧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漏洞是存在的。相比指纹、虹膜、声纹等单一生物识别技术,人脸识别涉及到多个敏感部位信息,一旦出现泄露风险,或将给用户带来不可预估的损失。更为重要的是,普通人对一款人脸识别设备是否安全,几乎没有任何辨别能力。对于自己是否会被别人“易容”冒充,也没有任何预测依据。

  也许有人认为,太多约束,太多禁区,对技术进步不是好事。但正如爱因斯坦所说,“科学是一种强有力的工具,怎样用它,究竟是给人带来幸福还是带来灾难,全取决于人自己,而不取决于工具。”技术是工具理性的产物,技术发挥怎样的功效却是由人支配的。技术的工具价值,只有在正确的人文理性、目标价值引导下,才能发挥最佳功效。

  面对这些问题,有关部门已经认识到对其加强监管和规范的必要。近日,在全国信标委生物特征识别分技术委员会换届大会上,人脸识别技术国家标准工作组正式成立,人脸识别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全面启动。这项工作致力于制定一系列标准和规范,确保人脸识别系统功能、性能及安全要求,保障算法与应用的准确率,引导技术健康快速发展。

  对人工智能技术作出限制,才能使公众对这项技术的信任度和接受度提高。所以,有了行业层面的标准规范,更需要有国家层面的立法规制。立法不仅限于当人脸识别技术被滥用,侵犯公民隐私权之后怎么应对和划分责任,更应关注的是侵权预防,只有将公众知情权和选择权置于对隐私权的保障之前,大面积的侵权行为才有可能被避免。

  当然,社会是流动的,技术是常新的,法律终究存在滞后性,不可能包打天下。法律之外还有道德,道德之外还有人心。最可贵的坚守,是良心的坚守。互联网比以往任何一项技术都更加广阔地延展了人的各种自由权利,也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需要参与其中的人增进自律和自觉。无论技术怎样创新和颠覆,正义价值一定不能被颠覆。

  科技创新不断刷新人们的生活方式,频繁地带来价值冲突与伦理挑战,让每个人更自主、公平地享受创新红利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人脸数据,应该得到最高限度的保护。当然,技术进步的大趋势,谁也无法阻挡。必须强调一下,“放心刷脸”有个前提:消费者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的时候,是自愿使用的,并且是知道自己的脸正在被识别。(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网友 吴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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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论:
对人脸识别没必要“谈虎色变”

     人脸识别进教室岂止矫枉过正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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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1 07:1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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