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没有“身家千亿” 猥亵女童案必须查到底

2019年07月05日 10:34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新闻背景:

  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的消息引爆舆论。目前,中央及各地方媒体报道此事,上海警方展开调查并公布案情。7月3日,上海警方在通报中称,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属实,目前已被刑事拘留。7月4日,新城控股一字跌停!

  法律面前没有“身家千亿”

  猥亵女童,性质和社会影响都极为恶劣,可谓天理不容,给人们的心灵造成了巨大的冲击。案件公布后,整个社会沸腾着普遍的义愤,这里面既有对受害女童和家庭的同情,更有对涉嫌违法犯罪分子的愤慨,有媒体直称“衣冠禽兽”。

  新城控股集团是一家颇具实力的房地产公司,其董事长涉嫌犯下如此罪行,对企业及其关联事务影响是非常大的。目前,新城控股及新城系股票大幅下跌,资产蒸发几百亿。案件发生时,新城控股表现出极强的危机公关能力,以至于很多人确实担心,真相会不会被强大的资本力量掩盖。但事实证明,该查的查,该抓的抓,法律的权威公正性,没有因为“市场影响”“经济损失”这些与法律无关的因素而有丝毫打折。【详细

  伤天害理之事必须严惩

  猥亵儿童,是为了满足自己变态的欲望,在一个孩子刚刚开始人生的时候,就毁灭了她的未来。这是人类所能犯下的最不可原谅的恶劣犯罪行为之一,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重罪。此案仅据目前警方披露的情节,已经令人发指。严重背离社会公序良俗,视法律为无物,必须依法严惩。目前,此案还有三大疑问,需要得到回应。

  首先,王振华的行为究竟是猥亵还是强奸?从女童受伤害的程度,从将来对加害者量刑的角度,都必须给出权威的鉴定。此外,王振华有无性侵女童的前科?必须查清是否还有更多的受害者。再者,输送幼女是否存在病态利益链?很多问题是细思恐极,又必须核查的。【详细

  是否要赔偿投资者损失?

  笔者注意到,甚至有新城控股的消费者——购房人开始焦虑此次事件对于其房产估值的影响;此外,金融机构也开始排查相关风险。【详细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新城控股无辜投资者们却因为此次事件蒙受了不白的损失,他们的损失又有谁来弥补呢?要知道,事件发生在6月29日,王某在7月1日就已经在沪被采取强制措施,但投资者一直被蒙在鼓里。

  上市公司董监高犯罪行为带来的公司声誉下跌必然对应着公司股价的大幅下跌,正是因此,部分上市公司才采用隐瞒信息的做法防止投资者大幅抛售公司股票。本次新城控股的黑天鹅事件显然已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相关人士也必将严惩不贷,而对于资本市场中较为频发的董监高犯罪行为,如何完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治理机制依然值得思考。尤其是事后无辜投资者所受到的损失如何通过法律的途径得到赔偿,又该如何保证这种民事索赔事件的顺利进行,还需要监管机构和执法机关的共同努力,以此来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详细

  微言大义:

  @长啸天空2010:严惩不贷。

  @吴晓波:这个公司应该破产清算,这个人应该阉处。

  @笔头风月1:从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这个事件,能看到资本的邪恶地方,一是资本家本身的邪恶,一个是资本的邪恶。为什么这么说呢?第一,王振华已经突破人类底线了,内心之危险罪恶不需细说。第二,是新城控股作为上市公司竟然不披露,被批评之后,也不道歉!至今没有对董事长这个事对广大股东道歉,反倒是牛哄哄的说,跟公司无关。这是最丑恶的嘴脸!

  @帕台农雅典娜女神:衣冠禽兽。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孩子是社会的底线,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没有特权。身为知名企业家,却将罪恶之手伸向幼女,这样的恶劣行径令人发指,必须受到法律严惩。与此同时,新城控股涉嫌信息披露不及时,股价下跌给无辜投资人带来损失,这也需要监管部门介入,给投资者一个合理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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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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