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运分类不规范垃圾”的启示

2019年06月12日 11:38   来源:南方日报   子长

  因为垃圾分类不规范可能被当地城管部门拒运,海底捞浙江绍兴路店最近上了热搜。虽然相关部门考虑到端午假期等因素,从人性化执法的角度并没有将拒运付诸实施,然而此前与城管部门多次沟通而未果的店家,这次似乎真的意识到了拒运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仅隔4天再次接受整改检查时,就“黄色垃圾桶和绿色垃圾桶摆放得整整齐齐”“垃圾分得清清爽爽”。

  垃圾不能及时分类处理之害,相信大多数人都已通过各种宣传多多少少了解过,但未必有切身感受。多年前笔者在广东佛山当记者时,直观地体验了两次。一次是某个城中村,由于环卫工人临时撂挑子又赶上夏天,没过两天,村子的路边、巷子里就到处都是散乱的生活垃圾和果皮等,热浪混着酸臭,置身其中的感受难以想象。还有一次去参观某个垃圾集中填埋场,距离目的地还有两三公里远,随着垃圾运转车的每一次倾倒,飘来的是这辈子都不想闻第二次的恶臭。关于垃圾分类的宣传讲解很系统,也很有必要,但往往难以和个体直接利益相连;采访、参观虽然直观,但很多人未必有这样的经历。海底捞面临拒运后的整改表现证明,推广垃圾分类,教育引导的工作要加强,但更要有一些惩处举措,将不规范处理垃圾的后果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直接联系起来,而且动真格。

  垃圾分类处理是环环相扣的,往往上一个环节的工作不彻底,就会给下一个环节带来麻烦,一旦源头上落实不到位,久而久之很容易使分类沦为形式。由是观之,“垃圾拒运”的积极效应在于:一方面,它从中转环节掐断了因源头分类不规范传导给处理环节的工作压力,从而形成了后续环节监督前面环节落实责任的有效机制;另一方面,透过海底捞一度辩称“门店垃圾桶被其他商户倾倒,导致分类不合格”,到整改后“单独设置了垃圾桶集置点”,“拒运”还显示了一种责任划分机制,即谁要转运处理的垃圾谁负责分类,这就进一步倒逼各分类主体把责任细化、明确化。这也再次表明,垃圾分类要有效地推行,就要清晰划分每个环节的责任,并且也只有每个环节真正做到位,才能确保整个分类处理体系良性运转起来。

  2017年3月国务院转发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住建部等确定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涉及主体除了机关、学校等公共机构,还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商铺等相关企业。具体到如何开展“强制分类”上,“拒运”不失为一种可供参考的借鉴。据杭州城管方面负责人介绍,实施“拒运”以来,绝大多数被开了罚单的单位都能及时整改,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这一机制的有效性。当然,“拒运”并非解决垃圾分类问题的万能药,重要的是透过这一举措人们更应该深刻认识到,在推广垃圾分类处理上,关键是将每一方的责任、利益与奖惩机制恰当地结合起来,形成统一完整、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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