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增长从何处发力?这问题我们其实已经知道了答案。有目共睹,2015年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来,政府推出的经济举措皆是从供给侧发力。可近来有一种声音,说当前防止经济下行政府应重点扩需求。扩需求有必要,但不能动摇供给侧改革。我写这篇文章,就是想向读者解释稳增长为何要立足于供给侧。
一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总供给与总需求必须平衡,此乃经济学基本原理,无需质疑也无可质疑。19世纪初,法国经济学家萨伊提出了供给自动创造需求(即萨伊定律)。其言下之意,是说市场经济不会有普遍生产过剩,保持经济平衡的重点在供给侧。然而不幸的是,上世纪30年代西方经济出现大危机,平均失业率达25%以上,于是萨伊定律不攻自破,凯恩斯主义应运而生。
读者对凯恩斯应该不陌生,其代表作是 《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此书于1936年出版后,旋即掀起了一场所谓的“凯恩斯革命”。《通论》有三个重要观点:总供给与总需求不能自动平衡(否定“萨伊定律”);普遍失业是社会有效需求不足所致;扩大就业需国家干预,政府要用扩张性财政政策刺激投资与消费。
很明显,凯恩斯理论的立足点在需求侧。后来有学者对凯恩斯理论又作了进一步拓展。推理逻辑是:从居民与企业两部门看:供给侧国民收入=储蓄+消费;需求侧国民收入=投资+消费。这样,总供给与总需求要平衡,则储蓄必须等于投资。若储蓄不能全部转化为投资,则总供给大于总需求,生产会过剩,这样就需政府增加公共支出;若仍不足以令总供求平衡,那么就得扩大出口。
不知读者怎么看,我可不赞成上面的推论。关键一点,凯恩斯讲的供求平衡只是总量平衡。事实上,供求平衡不仅要求总量平衡,同时也要求结构平衡。如马克思当年在《资本论》中分析社会总资本再生产时,就将社会再生产分为生产资料再生产与消费资料再生产两大部类,并明确提出要实现“价值补偿”与“实物补偿”两个平衡。其中价值补偿是总量平衡;而实物补偿则是结构平衡。
是的,就稳增长而言,结构平衡比总量平衡更重要。结构平衡有助推动总量平衡,而总量平衡却不能保证结构平衡。何以如此?我们不妨也用国民收入决定模型作分析。凯恩斯说,若只考虑居民与企业两个部门,供求平衡的条件是储蓄等于投资。而对此我想问的是,假若结构性原因已造成生产过剩,将储蓄转化为投资岂非百上加斤?
有学者解释,若将两部门扩展为政府、企业、居民三部门,此问题不难解决,比如可通过增加政府支出扩大需求、消化过剩。我不同意此解释。政府支出不是无源之水,同时要受政府收入约束。在既定条件下,政府想增加收入,办法无非是加税或者发债,可无论政府加税还是发债,都势必挤占企业投资。政府投资需求增加而企业投资需求减少,社会总需求未必会增加。
再有一种观点,说扩大出口可转移国内过剩。显然,这是将三部门扩展到了四部门(即增加进出口部门)。不错,国内商品过剩可以出口,但出口却不可能扩大内需。要知道,在国际分工条件下,一个国家出口的目的是为了进口,并通过进出口贸易分享国际分工的收益。
由此看来,一个国家稳增长,重点在结构平衡;而解决结构问题,着力点是在供给侧。事实最有说服力。1933年罗斯福率先在美国推行新政,之后其他西方国家也跟着效仿,并将凯恩斯主义奉为国策。可结果呢?到上世纪70年代前后这些国家纷纷陷入了“滞胀”,而且无一幸免。
西方国家陷入“滞胀”,凯恩斯学派的地位一落千丈。墙倒众人推。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学派宣称,要对“凯恩斯革命”再革命;以卢卡斯为代表的理性预期学派断言,政府刺激投资对稳定经济无效;供给学派强调,政府应从扩大需求转向供给侧减税。是的,面对结构性矛盾仅扩需求于事无补。从这个角度看,凯恩斯主义确实已经失灵。
既然凯恩斯主义失灵,那么能否用供给学派解决结构问题呢?说过了,供给学派的理论主张是减税。1981年里根当选总统后,曾根据供给学派的理论大幅削减政府开支,降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此举虽降低了企业成本,也一度推动了经济复苏,可最终并未解决结构性矛盾,相反还进一步加剧了结构失衡。时至今日,制造业萎缩、产业空心化仍是美国的一大心病。
有鉴于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解决结构问题的中国方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顾名思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三个关键词,一是结构性,即重点是解决结构问题;二是供给侧,即改革从供给侧发力;三是改革,即主要用市场机制解决结构问题。可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不同于凯恩斯学派,也不同于供给学派。
最后说几句题外话。研究经济学数十年,总觉得我们过去只是学习借鉴国外经济理论而自己缺少理论原创。近几年赴欧美作学术访问,大家公认“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一项重大的理论创新,不仅是稳增长的中国方案,也是解决结构问题的全球方案。[作者王东京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副校长(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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