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罚学生被开除”当为师德敲警钟

2019年05月24日 07:43   来源:红网   胡辉

  5月23日凌晨4时36分,山东郯城县新闻和网络管理办公室官方微博公布 “家长反映学生被体罚”一事最新进展:教师韩某体罚学生致其构成轻微伤,目前已被依法行政拘留,且被教育部门开除。(2月23日 澎湃新闻)

  又是一起教师体罚学生的事件。遇到这样的新闻,学生的遭遇令人心痛,家长的心情可想而知,教师群体或许还会“心有凄凄”。在万能的“朋友圈”助力下,这位学生被教师体罚,事情应该会有满意的答复。但是,教师体罚学生,涉事教师被开除就可以了吗?笔者以为,处罚当事人之余,还应有反思。

  诚然,教师不好当,尤其是小学教师。小学生调皮、多动,光靠讲道理让他们安静并不容易。但是,虽然如此,教师仍没有理由对学生进行体罚。体罚与批评、教育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惩戒权也绝不能与体罚混为一谈。如新闻中的教师,打学生屁股一百多棍,打得臀部大面积红肿,学生就能受到教育意义吗?非也,暴力式的教育,不仅让孩子心生害怕和反感,甚至传递给了他们以暴力处理问题的方式。在校园暴力频发的当下,如此“言传身教”,后果不堪设想。

  虽然“严师出高徒”,但“负责”不能不择手段。每有教师因为体罚学生被处罚,都很容易激起一个群体的共鸣,认为现在的孩子不好管。但是,“不好管”不是体罚的正当理由。作为一位负责任的教师、有智慧的教师,对学生应该循循善诱,懂得控制自己的脾气。试想:将孩子屁股打一百棍,如此任性,还有理智可言吗?学生是犯下了多大的罪恶,要让教师如此“痛下杀手”呢?

  说到底,教师体罚学生,是一种教育无能,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都明文禁止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置法律于不顾,对学生我行我素,是师德出了问题。教师之于学生,应该“手中有戒尺,眼中有光”。如果光有戒尺而没有光,只会与教育的本来意义背道而驰。

  值得我们思考的是,在教师体罚学生事件频现网络报端的当下,为何还有教师停不下体罚的步伐?说到底,有些教师的胆量也是个别家长惯出来的,是某些管理者纵容出来的。如,据当地家长反馈,此次“体罚事件”外,涉事教师平时对学生也体罚频繁。那么,此前被打的学生家长为何敢怒不敢言?学校的管理又何在?或许也正如校长所表态:“此事过错在于老师,但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因此,“教师体罚学生被开除”,大可不必引发一个行业的悲鸣。更重要的是,教师们应以此为戒,为师德敲响警钟。学生再难管,也还是别打着“负责”的幌子去违法的好。毕竟,教育本就是期待一朵花开的事。如果教育有爱,何不多点耐心静待花开?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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