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个税改革中最引人关注的内容终于揭开神秘面纱。这不仅是我国个税制度向综合计征迈进的重要转折点,也将在改善民生、促进发展以及促进社会公平等方面发挥积极意义。
该《办法》之所以引起这么大的舆论关注,是因为它切中了民生痛点、回应了民生诉求。对于大多数工薪阶层尤其是那些“上有老、下有小”的中产阶级来说,即使税前工资不低,但也往往对所交的个税“心疼不已”。因为无论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还是赡养老人等,都是没办法挤水分的刚性支出,何况开支还可能不断增加。若自己还有上进心读点书,压力就更大。减少交税就是增加收入,将这6项纳入专项附加扣除,就是为了照顾到不同群体的实际必要支出差异,让税收的收入分配调节作用更加精细精准。如果落实到位,其产生的减税效应将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甚至超过10000元。
收入增加意味着消费增加,这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巨大动力。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从具体数据来看,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已经由2012年的21.4万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36.6万亿元,年均增速为11.3%,消费率也从2010年的48.5%逐年回升至目前的50%以上,消费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拉动作用越来越大。不过与美国的68.1%、英国的64.9%相比,我们的消费仍然有很大提升空间。
放眼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矛盾就是生产过剩与需求的相对不足。扩大我国整体消费总规模并提高其档次,有助于我国经济长期保持中高速度发展,也有助于改变过去盲目追求速度的粗放式发展方式。《办法》鼓励纳税人接受正规的学历继续教育和考取各种职业资格证书,让每个人实现终身教育以适应当今飞速发展的社会,本身就蕴含着消费升级的价值取向。同时,此举也可以促进文化、教育培训等领域提供高品质服务产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利于税制公平,这将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压舱石。数据显示,上世纪80年代全国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是0.3,到2017年,这一数字已经扩大到了0.467。《办法》允许从税基中刨除个人在承担不同社会责任时所产生的生活成本,无疑将对缩小贫富差距、让社会更加公平产生积极作用。根据规定,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在还贷期间,将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对于很多富人而言,首套房自然没有贷款的必要,但却可以降低广大工薪层的负担。同时,首套房之外房贷并不能抵扣,也客观上抑制了房子的投机需求,有利于“房住不炒”目标的实现。
总体来看,《办法》不仅可以让居民的钱袋子鼓起来,大幅度增加低收入者和中低收入者的收入,让更多居民的消费意愿得以释放,更重要的是打通了向上流动的渠道,有助于壮大中产阶级,实现公平和谐稳定的橄榄型社会关系。改革的目的就是让发展成果惠及人民。随着按家庭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不断完善,也会为将来进一步加快税制改革、推动更大规模降税打下基础,更为我们国家下一步更快、更好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基础。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