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黑龙江鸡西67岁谢大爷在超市买了8.8元的葡萄,交款时被收银员告知不收现金只能用微信。大爷一怒之下拿葡萄就走,被保安拿住发生冲突。大爷很生气,“我拿的又不是假币,羞辱我老头不会用微信吗!”(9月23日《北京青年报》)
自古以来,经商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竟然还有给钱不要的商人?可以说是破天荒头一次见。正如老大爷所说,人家拿的又不是假币,在正常的市场上,商家凭什么不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所以,商家的行为不但有违商人的常理,而更严重的是违反了国家法律。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一,商家不知道有这样的法律;二,商家明知道是违法却故意忽略。不管是哪种情况,都映射出一个问题,商家的法律意识淡薄,或许不只是个别商家,可能许多人都有意无意地忽略了。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移动支付方便快捷或许成为了商家拒收现金的理由。可是,在一些偏僻的地区,无法跟上时代的潮流,为什么要让他们为了无法改变的现实环境而承担不必要的麻烦?又为什么不给他们留下一点空间,让他们慢慢赶上时代步伐?正如我的父亲,居住在小村庄里的农民,不使用微信,而每次去城里买东西都很麻烦,因为很多商家已经不准备零钱,都实行微信支付。既然不是人人都会微信支付,为什么商家不采用多种支付方式?每项新技术的产生,总有一个适应的过渡时期,也总会因为环境而有先后顺序,与人方便于己方便,互帮互助才能有更和谐的社会。
再者,事件中“受委屈”的是67岁的老人,收银员说出“不收现金”确实很过分。现在有些老人连手机都不会用,更何况熟练地使用微信呢?虽然是给别人打工,无权违背店主的规定,但是站在你眼前的是一位将近70的老人,为什么不主动用自己的微信帮老人付了,然后再接受老人的现金?直接一句“不收现金”拒绝一位需要帮助的老人,未免有点冷漠。当然,更应反思的是店主,为了自己的方便订下这么一个奇葩的规定。
其实,生活中还存在不方便老人的现象,如故宫竟然是网络预约不能现场买票,这让老年人怎么办?网络确实给我们带来了方便,但是却冷酷地忽略了老年人群体,谁又来考虑他们的不方便?作为商家应该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因人而异灵活采用各种支付方式。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