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造假遭曝光 “以数据换政绩”当休矣

2018年09月21日 09:10   来源:中国网   李全

  9月18日,国家统计局通报了五起典型统计违法案件,这是针对此前中办、国办印发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一个落实,该规定提出由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统计督察,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依法严惩数据造假。

  这些统计数据的造假行为不仅说明部分官员以数据换政绩的现象依然存在,更从深层次反映了仍有部分地区尚未理解我国经济增长方式正在发生的深层次变化。因此,这次曝光不仅对统计数据造假的行为及时给予了警示,更明确地提示了各地要在政府功能、服务方向等诸多方面进行改进,在中央倡导的“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经济结构转型。

  首先,对统计违法案例的曝光是对相关地区和部分的一个警示,也是政府执政能力提升的具体表现。

  国家统计局作为统计数据发布的最高机构,能够将地方相关统计违法案件曝光,不仅仅体现了统计局整顿统计数据造假行为的决心,也体现了政府执政过程中公开、公正、透明、准确的导向。这次曝光的近两年来通过统计执法检查发现的统计违法案件中,涉案地区包括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等五个地区。这些地区通过虚报、代填代报、篡改统计数据以及阻挠统计执法等手段实施统计违法行为。

  对上述统计违法行为的曝光正是对这些弄虚作假的政府部门的一次惩戒,起到了广泛的警示作用,今后对此此类事件,国家统计局还要一查到底,严肃追究责任。这对各地后续的经济统计方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希望统计数据能够实事求是,反映真实的经济现状。

  并且,未来对于统计造假行为的曝光将步入常态化和制度化,要制定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办法,建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常态机制;还要在官方网站上设置专栏进行曝光,定期曝光国家统计局立案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超过1年未向国家统计局书面告知处分处理结果的重大违法案件以及已结案的重大违法案件责任人处分处理有关情况,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此外,将完善统计失信行为通报制度,定期公示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的企业名单,切实强化对统计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

  同时,对统计违法事件的曝光将起到显著的引导作用,将从绩效管理的角度引导各级政府强化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预期。

  在全面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大背景下,仍有统计数据造假事件的发生,说明部分地区的干部仍然存在根深蒂固地重总量、轻质量的政绩考核理念,这次曝光对其是一次警醒。

  在这五件统计违法事件中,部分涉案地区党政领导、相关部门领导对存在的统计数据造假等问题知情不报,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纠正。说明这些地区的相关领导和其他当事人并没有深刻理解中国目前正在发生的社会经济变革,他们依然停留在过去重总量的传统考核体系中,觉得总量指标是考核的第一要务,如果不能实现,就有可能影响其“政绩”。

  而早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就已明确提出要调整我国经济增长方式,从过去强调经济增长的速度、总量和规模,向更加注重经济发展的效益、质量和方式转变,要致力于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向更加注重有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服务型政府转变。在这个大背景下,各级地方政府的执政理念要有较大调整,要从过去的“唯GDP论”转向高质量发展和增长的方向转变,统计数据作为绩效管理的重要依据,当然也应从各个方面反映高质量发展对各项指标的考核要求。

  故此,对统计违法事件的曝光,不仅仅是为了让统计数据更加真实可靠,让社会公众对政府的运行状况清楚了解;更是为了完善统计数据背后的政绩考核方式,强化对经济总体高质量发展的预期管理,从国家治理的高度来使用统计数据,最终实现国家利益、部门利益、公众利益的统一。(李全,南开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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