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这一《规定》为统计领域开展专项督察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利于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为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保驾护航,使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高质量发展。
统计数据不真实,将影响决策质量
譬如,有些地方为了让经济成绩单更好看,加注的水分甚至比实际成果还要多;有些地方的官员刚上任时故意压低经济数据,干了一段时间后,又给经济数据注水。一些市场主体在填报数据时,出于种种顾虑,对统计工作不支持、不配合,甚至故意虚报、漏报、瞒报、拒报、迟报。【详细】
统计造假往往是相关部门以及干部打“小算盘”的结果。一些干部在公布统计数据之前,争先恐后地“计算”,唯恐老老实实填报会吃亏,统计工作随之成为比拼“纸面功夫”的数字游戏。【详细】
一旦弄虚作假成风,宏观决策难免出现重大错误。从这个意义上说,数据造假是一种比贪污财物更值得警惕的腐败行为。坚决反对统计造假,保持对数据的敬畏,就是对党和国家事业负责、对人民负责。【详细】
革除数据造假的弊端,法治是武器
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关键,在于完善统计法律法规,不仅要使统计指标体系、方法制度、调查方式等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重要的是要让统计法长出“钢牙利齿”。通过强化监督问责,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格依法追究统计造假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例等手段,不断强化统计法的权威地位,向统计造假行为亮出法律之剑,确保各项统计资料真实准确。【详细】
此次印发的《规定》明确,将“聚焦统计法定职责履行、统计违纪违法现象治理、统计数据质量提升,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发现问题、严明纪律,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推动统计改革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好统计制度保障”。这一旨在强化督察监管的《规定》,将更好地运用制度手段解决过去我国统计监管薄弱、执法不严的问题,既可以对可能出现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予以严加防范,也能够对已经发生的造假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实案必惩。【详细】
随意注水不行,随意挤水分也不行
一些年份,各省、市、自治区的GDP加起来,居然比全国GDP总量要大,闹出了笑话。这提示有关部门,加快建立统一核算机制,避免分级核算造成的标准不一。尤其是对一些设立分支机构、跨区域生产的企业,企业总部所在地整体统计过产值,分支机构所在地往往又来统计一次,这样的重复计算必须避免。关键是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真正的政绩不在数字上的虚荣,而在老百姓的认可,在高质量发展的实绩。【详细】
除了加强监督问责,给统计工作者和统计数据提供者施加一定压力以外,还要加强正向激励,通过综合治理,完善统计工作体系。比如,在经济运行数据方面,税收、用水用电量、耗电量、铁路货运量以及银行贷款发放量,都能够反映经济运行情况。如果比对后发现统计数据与其他数据的差别超出了合理区间,就要想想哪里出了问题。【详细】
微言大义:
@72:搞攀比、争位次,在数据上注水,是违法违规行为,不能被允许。
@胡啦:统计数据造假根在政绩观跑偏。
@半颗糖也很甜:制度是最好的守望者。
@苍苍:若不健全督查机制,确保发布数据的真实,政府的公信力何在?
@燕玲:要形成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愿造假的制度机制。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统计“注了水”,决策就会“决堤”。数据造假干扰人们对经济运行状况的正常感知,带来形势误判,让决策者无法对症下药,于国于民,害莫大焉。对违法造假者,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加以惩处,让那些“注水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惟有多管齐下、依靠法治,才能挤干统计数据中的水分,推动有效益、有质量、可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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