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昆山街头砍人案回到法治轨道上

2018年08月31日 08:06   来源:羊城晚报   陈广江

  8月29日,江苏昆山市人民检察院通报“8·27”街头砍人案,已提前介入此案,犯罪嫌疑人于某某被控制。27日,骑电动车的于某某与开宝马车的刘某某因交通问题发生争执。监控视频显示,刘某某持刀砍向于某某,随后刀被于某某夺走并对其进行追砍。最终,刘某某抢救无效死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8月29日中新网)

  尽管警方在通报中提醒网友不要发布和轻信未经证实的信息,也不要传播涉及相关当事人的照片和视频,但更多信息、照片和视频还是被网友翻了出来。舆情汹涌,群情激奋,如何用法治思维处理好法理情关系,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是摆在相关部门面前的课题。

  网友几乎齐刷刷站到了电动车主一边,对死者的同情声极少,连官微“江苏网警”都不无调侃地说,“别以为拿把刀就能吓唬人了,耍不好,只会给对方送装备。”因为,一来,事端由宝马车主挑起,违章抢道、动手打人、拿刀砍人……可谓该案的始作俑者;二来,各方信息证实,死者刘某某生前劣迹斑斑,多次因罪入狱,从18岁成年到36岁死亡,多数时间在狱中度过。

  尽管网上呼吁电动车主无罪的声音很高,甚至有网友呼吁众筹资金帮其打官司,但案件终究还要回到法治轨道上。电动车主抢刀反砍致对方重伤不治,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甚至故意伤害,有待办案机关依法裁断。办案要靠事实和证据说话,而不能靠社会舆论和主观感情。

  但相关部门不能也不该回避或忽略这种自发的网络舆论。围观这起发生在众目睽睽之下的惨剧,网友的代入感很强。从宝马车主过往劣迹和现场疯狂举动看,这起极端个案也有一定的必然性,恰如网友所言——好端端的人,谁会在车里放把砍刀?谁会动辄持刀砍人?

  换言之,在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下,该案勾起了公众内心的强烈反应。电动车主当时遇到的险情毋庸置疑,即使夺过了对方的刀恐怕也不见得安全。除宝马车外,死者刘某某的一身纹身、“龙哥”之江湖称号等,也很刺眼。

  越是舆论高度关注、法理情交织的案件,越需要办案机关拿出勇气和智慧,依法独立公正断案,让人民群众看到公平正义,又看到善恶、美丑及世道人心。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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