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近日公布,将于1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相关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将全面禁止吸烟。托幼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中小学校等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全面禁止吸烟。并要求,在以上禁止吸烟的场所内,不得设置吸烟室或者吸烟区。(8月26日新华网)
控烟其实是个老话题了,济南、杭州、武汉等100多个城市和地区都曾积极尝试。不过,西安市却翻出一点新意,不仅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就是托幼机构等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也被纳入治理范畴。由此可见,西安控烟的决心不小。这一点,恐怕并没有多少人怀疑。
吸烟有害健康,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根据世卫组织的数据,烟雾中含有超过4000种化学物质,其中至少含有250种已知的有害物质、69种已知的致癌物质。而二手烟也是致命的,长期处于二手烟环境之中的成年人,肺癌发病率会提升20%-30%,心脏病的发病率会提升25%-30%。儿童则更加岌岌可危!
政府控烟用心良苦。然而,禁烟令却频碰“软钉子”,若干部门奈何不了一支烟。这当然与某些人陋习难改有关、与某些人政绩观的“走偏”有关,甚至与全国没有统一的制度有关,但从根本上看,恐怕还是因为违规的成本低。“给予警告”“处以10元罚款”,谁怕谁呀?
从各地的实践来看,控烟从来就不是一件小事。让禁烟令“落地”,宣传动员、说服批评的作用有限,吸烟者个人的自律更靠不住,关键还得“猛药去疴”。例如,对违规的公职人员大幅提高处罚标准,把屡屡违规者列入“黑名单”。总之,要以违规之痛形成强烈震慑。否则,制度就有沦为“稻草人”的风险。
据专家介绍,目前我国的烟民有3.16亿,被动吸烟人群已经达到了7.4亿,烟草流行已成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能有多少人成为局外者?因而,我们既要克服陋习、管住自己,又要主动担责、监督别人,积极支持控烟举措,哪怕有所失也是值得的。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