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网友反映其所在镇政府不让员工休年假。“几十年来一直没有年休假,请相关部门查询一下,还给员工一个应有的福利。”(8月26日新华网)
法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既然有法律规定,为何该网友所在的镇政府不让休年休假呢?这确实让人费解,不管是从建设法治政府的角度还是从关心爱护基层干部职工的角度,都应值得认真反思。
其实,一段时间以来,基层干部休假难已经是一个普遍现象,基层干部职工对此也是满肚子的牢骚无处发。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不仅是年休假不能休,而且连基本的每周双休和法定节假日休息也难以得到保障,“5+2”“白加黑”式的连轴转成为基层工作常态。对于这种现象,群众和干部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有的群众认为,干部职工不休假,是把"假"当作谋取加班费"福利"的借口。而有的干部却认为,本身享有的休假福利不仅没有变成钱,反而无声无息地被剥夺,甚至质问"假"都到哪儿去了。
事实上,基层干部休假难,不是真的“休假难”,而真正的是“难休假”。究其原因看,主要存在三个方面:其一是有的地方和部门,特别是其主要领导曲解了"履职尽责敢于担当",错误地认为,天天在岗就是最好的履职,天天加班就是最好的担当,导致出现“局长的灯亮着,科长就不敢关灯,科员只能干等着”的怪现象。其二是有的单位和部门,工作效率低下,用有的干部的话说叫"无事找事"型,工作还停留在上传下达,照本宣科,工作脱离实际,依葫芦画瓢,工作的形式多,而实质的“干货”少。甚至有的上级部门依然沉浸在文山会海中,文多会多,不仅会议经常安排在周末或下班时间,通知文件也常在下班时才下发,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导致一项工作面对多个部门,来来回回,反反复复,既无时效,又无实效。其三是无谓的检查多、验收多、评比多,让基层干部应接不暇,而基层干部面对这些检查、验收和评比却丝毫不敢怠慢,疲于应对,把大量的精力用在了"搞突击""图应付"上,其结果不言而喻,干部不舒服,群众不满意。这种无休止的加班,不仅容易造成形式主义,也容易消减基层干部工作热情、降低工作效率。近年来,因过度劳累导致因公殉职的现象时有发生,在令人惋惜的同时,这种加班模式也给相关部门提出了更多深思。
笔者认为,要破解基层干部休假难,首要根治无效加班。一是应持续开展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加强政治思想教育,进一步筑牢履职担当意识,重点是增强基层干部的履职担当能力和本领,大力提升基层干部的工作时效和质效,确保各项工作在上班期间保质保量完成。二是应结合当前各地正在大力推进的机构改革,进一步理清上下级之间、上下级部门之间、同级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确保基层部门职责划分明确,工作对口清晰、工作头绪清楚,防止无效沟通与低效重复劳动,减轻基层干部工作量,减少无谓的加班。三是着力规范各类检查、验收和评比,确定牵头单位,加强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间的整合,突出基层常态和长效治理,根绝形式主义,减少工作的分散性和突击性。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