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休假需防“消化不良”

2017年03月14日 14:20   来源:长沙晚报   晏扬  

  现在,很多诞生于上世纪80年代的独生子女的父母们开始进入老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车北京二七机车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李海滨建议,国家应为独生子女职工设立带薪年假,让他们有时间照顾日渐衰老的父母,以体现国家对履行计划生育义务而成为独生子女父母的关爱责任。他建议通过修改《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确定独生子女职工增加照顾老人带薪年假的天数和使用方法。(3月13日《北京晨报》)

  增加休假的建议总是深得人心,李海滨委员建议设立“独生子女假”,同样在舆论场引起一片叫好声。在我看来,这一建议的确具有现实针对性,但就怕假期太多而“消化不良”。 一个有力的例证是,《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然实施了这么多年,可真正能享受带薪休假的职工少之又少,这项法定的权利和福利对一些人来说,就像空中楼阁,可望而不可即。如此,又怎能让人对“独生子女假”的实施前景感到乐观呢?

  实际上,近年来,有关增加休假的建议还有不少,除了与“独生子女假”类似的“孝老假”,还有诸如“痛经假”“保胎假”等。这假那假,看上去很美,但就怕“假多不化”,社会消化不了,用人单位承受不了、实施不了,变得有名无实。

  对此,我有两点不太成熟的看法,仅供探讨:其一,增加休假福利,固然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但同时也要考虑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用人单位的承受能力。对于劳动者而言,当然是福利越多越好,带薪休假时间越长越好,但一切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用人单位的承受能力达到平衡。尤其在目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经营普遍不景气的情况下,劳动者的权益要保护,用人单位的困难也需要正视,不可偏废。

  其二,增加劳动者的休假福利,固然首先是用人单位的责任,但不完全是用人单位的事情。“独生子女假”就是很好的例证,独生子女的父母当年为国家作出了贡献和牺牲,那么现在若为他们的子女放“孝老假”,国家和政府就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可以通过向用人单位发放补贴或者减免税费等方式,来体现这种责任,同时提高用人单位的积极性。也就是说,增加劳动者休假福利,不能完全是“政府请客、用人单位买单”,带薪休假之所以难以完全落实,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恐怕正在于此。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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