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带薪休假须跨越“三道坎”

2016年12月27日 10:12   来源:东方网   张传发

  国务院昨日发布的《“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提出,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将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制定带薪休假制度实施细则或实施计划,加强监督检查。鼓励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引导职工灵活安排休假时间。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将带薪休假与本地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相结合,安排错峰休假。(12月27日《新文化报》)

  日前,国务院发布《“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提出,将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制定带薪休假制度实施细则或实施计划,加强监督检查;这“计划”也好,“细则”也罢,其目的都在于“落实”;现在的问题是,“久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楼”,因此,我觉得,落实带薪休假须跨越“三道坎”。

  其一,须跨过“法律保障”这道坎。不是职工不想带薪休假,哪怕你家老婆正在坐月子,哪怕你老母亲正在住院,而往往是单位领导不让带薪休假,或者是休假中途“请”你回去上班;“带薪休假”必须有刚性约束,不妨,相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应该作出明确规定,“单位欠缺职工的带薪休假,必须工资上‘以一罚十’”,如果有离职职工就此告到法院,法院当“有法必依”而“执法必严”。

  其二,须跨过“领导带头”这道坎。这里的“领导带头”,首先应该是国家最高领导人带头带薪休假。对此,或许有人会说,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国家最高领导人日理万机,其日程安排往往是“以分钟计”,哪有工夫去带薪休假?但,时间象海绵,一年360多天,用力还是能够“挤”出来的,一年360多天,带头带薪休假,不仅是一种“以人为本”而让国家最高领导人“有张有弛”,更是一种“率先垂范”。

  其三,须跨过“社会监督”这道坎。带薪休假就怕“假(jia)”,带薪休假应有头几年的“攻坚期”;这“攻坚期”内,无论是国家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包括领导干部在内,每位员工,有没有带薪休假,有没有足额带薪休假,统统挂上网,好让新闻舆论监督,好让社会大众监督,以争取“阳光不锈”。

  不光是拉动旅游,不光是拉动内需,不光是拉动GDP,特别是人口越来越老龄化,特别是越来越“少子化”,带薪休假,更体现“家人团聚”的“人文关怀”,既要讲“经济发展”,更要讲“社会进步”,所以说,如上“三道坎”非跨越不可!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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