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转错账难索回的漏洞须补上

2018年07月09日 15:31   来源:光明网   史洪举

  近日,广东省黄先生微信转账8万元却转错了人,对方收了钱不还,甚至还删好友、拉黑。微信客服让黄先生与对方自行协商,但黄先生不知道对方任何身份信息,公安和法院都表示无法立案。后续报道称,微信客服已电话联系该用户,引导用户先到法院立案,微信方将配合执法部门协助取证。由于涉及用户隐私,微信方面无法向转账人提供收款人的任何信息。

  虽然转账人对转错账应负主要乃至全部责任,但这并非其不能索回钱款的理由。对此,相关部门及微信平台理当完善纠纷解决机制和支付规则,维护用户的支付安全,让转错账者有一个便捷的挽回损失途径。

  转错账纠纷中,收款方一般构成不当得利,应负返还义务。按照《民法总则》及《刑法》相关规定,不当得利受益方应根据受害方请求返还不当得利,如果拒不返还且数额较大的话,则可能构成侵占罪,应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

  虽说转错账者是可以挽回损失的,但现实中,由于相关规则笼统且欠缺可操作性,转错账者总是陷入求助无门的恶性循环中。如果以不当得利提起民事诉讼,应有明确的被告,否则根本无法立案,而侵占罪属于亲告罪,司法机关方受理时也要求有明确的被告人。就像此次的事件,微信平台以保护隐私为由,并不根据受害方的要求提供收款方的详细信息。

  这样一来,受害人便会陷入要想司法机关介入处理,却无法明确收款方信息;要想平台顺利提供收款方信息,则需由司法机关先行介入的怪圈。此事件中,媒体曝光后,微信已引导黄先生先行起诉,相信黄先生的损失能够挽回,但如何避免再有类似事件发生,是不得不考虑的议题。

  值得注意的是,微信已不再单纯是社交软件,而属于具有交易属性的准金融平台。微信转错账,不该再像大街上丢钱包那样,祈求收款方良心发现或干脆自认倒霉。现实中,粗心大意者通过银行转错账时,还可通过银行流水查到对方账号及姓名,进一步了解详细信息,为挽回损失提供依据。

  因此,微信平台及相关部门理当担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及监管责任。如严格执行实名制,关闭未实名认证账户的交易功能,这也是维护金融安全,打击诈骗等犯罪的基本措施。并像银行那样设定二次验证程序,只有完整地输入收款方姓名方可完成转账。

  并且,平台方不能将隐私保护作为推责幌子,而应建立协作机制,发生转错账事件后,支付机构须及时提供对方详细信息,破解受害人求助无门难题。这才是作为准金融机构应尽的社会责任,也是亟需相关部门弥补的法律短板。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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