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电商大促“先涨后折”需要全方位监管

2018年06月12日 07:41   来源:光明网   江德斌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6·18”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要求“6·18”网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采取先涨价再打折等欺诈行为。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表示,先涨价再打折属于典型的价格欺诈行为。

  在“6.18”网促来临之际,监管部门提前给电商平台打“预防针”,禁止先涨后折、虚假交易、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违法欺诈行为,乃是出于历年来的实践经验考虑,防范类似欺诈行为损害到消费者利益。每年的“6·18”“双十一”网促活动,已成为电商业的狂欢节,各大电商平台在这些特定日期的销售额亦呈现逐年快速增长趋势。可是,每年促销活动期间,电商平台逼迫商家“二选一”、促销商品先涨价再降价等做法令消费者不胜其烦。

  目前电商大促使用最多的花招,就是先涨后折,即在促销来临之前提高商品售价,再采取打折的方式吸引消费者。如此一来,看似给了很大的优惠空间,实际上并未真正落实降价,甚至部分商品折后价比之前还要贵。这属于典型的价格欺诈,不少消费者都被坑过不止一次。从各地消协和工商部门公布的调查数据也可看出,历年电商大促均有很大比例的商品,存在先涨后折的情况,且屡教不改,已经成为行业的“潜规则”了。

  之所以如此,亦跟违法成本过低有关系。目前。对于平台和商家的先涨后折等商业欺诈行为,监管部门往往采取批评教育、处罚等措施,可是处罚金额与其所获得的销售利润和宣传效应相比差距实在太大,几乎算得上是“罚酒三杯”。这种情况下,要想达到预期的震慑效果,着实不易。而且,电商大促期间的先涨后折的普遍现象与真正遭到处罚的商家也不成比例,这就使得商家存有侥幸心理。

  对于监管部门来讲,认定平台和商家有价格欺诈行为需要明确的证据支撑。可由于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种类繁多,价格亦随行就市变动频繁,要是对每一种商品都进行跟踪取证的话,难度很大,需要庞大的工作量打底。显然,监管部门更应该以过硬的技术支撑,对平台和商家进行实时监控,对重点商品价格采取数据搜集、回溯、跟踪等措施,发现问题及时锁定证据,以便将来查处佐证。

  电商大促期间的销售问题主要是行业不规范所致,在电商行业逐步趋于成熟之际,监管和法律也需要及时跟上来,对价格欺诈等行为施以重罚,令其承受与恶行更相匹配的违法成本。同时,有关部门也要鼓励消费者和媒体积极举报,压缩维权、投诉流程,降低维权成本,通过外部监督机制,共同对平台和商家进行全方位的监管,让价格欺诈无处逃遁。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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