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自曝被大数据“杀熟”的微博火了。网友“廖师傅廖师傅”表示,他经常通过某网站订某个特定酒店的房间,长年价格在380元-400元。偶然一次,他从前台得知酒店淡季的价格在300元上下。他用朋友的账号查询也是300元,但用自己的账号查,还是380元
此事并非个案。自3月份以来,微博、知乎等多个网络平台上,都出现了以“大数据杀熟”为关键词的热门网帖。“3·15”前夕,青岛市民陈女士也贴出截图证据,曝光自己在某款APP上订房的“老客价”高于丈夫的“新手价”。有媒体专门发起一项“杀熟”调查,结果显示,2008名受访者中,有51.3%的人反映自己曾遭遇类似“杀熟”行为,除了酒店预定,也表现购买电影票、网约车、机票预订、通信套餐等多项买卖活动中。
我国传统社会是熟人社会,以“人熟为宝”,讲的是“熟人好办事”。熟人间温情脉脉虽然是好的,但有个致命弊端,就是消弭原则,亲友故旧之间会昧于“熟人”的面子与感情,做出许多不该做的事。行贿受贿,往往要借助熟人从中牵线搭桥。传销队伍所以能在短时间内迅速扩大,也与熟人之间的积极介绍与拉拢有很大关系。当相互间失去了处世的原则,“人熟”就不一定是“宝”,虽然“好办事”,但可能却办了“坏事”。因此,不宜无原则的赞赏“熟人好办事”。不过,熟能生情,熟人间一般拥有友情、亲情或乡情,以此为基础生发出相互间的了解与信任,在过去,即使是骗子一般也少有对熟人行骗的,“兔子不吃窝边草”嘛。
然而,时下“杀熟”事件的不时发生,表明熟人社会的那层温情脉脉的的面纱,已被极端个人主义的利剑所戳破。市场经济的发展,搞活了经济,但由于法制和道德建没的滞后,致使利已主义的冰水泛滥成灾,如《共产党宣言》中所指出的:“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即使是熟人,也再无情份可言,人与人的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商人心中计算的只是能从对方那里捞到什么。熟人间原有的温情脉脉关系,正好成为“斩”客的麻醉剂,因而出现“杀熟”,而且是越“熟”越“杀”。
由于互联网的泛使用,如今交易中出现的“杀熟”现象,除少量面对面的交易外,更多的“熟人”是企业通过大数据获得的。这种“线上杀熟”,获取的对象远较面对面的要多得多,手法花样也要多得多,其对顾客的盘剥伤害也要严重得多。对此需要“打组合拳”,进行综合整治。首先,要加强社会主义伦理建设。商人赚钱虽然天经地议,但一定要取之有道。“人无信不立”,业也无信不立,不可对顾客坑蒙拐骗。二是要严格法制。《价格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者不得有“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的不正当行为。对涉嫌违法的“杀熟”行为,应依法查处。三是适应大数据和新商业模式的发展,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建立新的法规与监管方式。道德、法规、技术三管齐下,有望扭转与制止“杀熟”现象。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