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转发考核”是拿员工隐私换效益

2018年03月29日 07:41   来源:红网   陆安

  郑州某公司员工王磊最近很郁闷。他所在的公司发布了绩效考核新规,要求员工每天必须将公司两个微信公众号的文章转发朋友圈,并将截图上传到公司办公群留底,否则将进行每天每篇10元的处罚和点名批评。(3月27日法制网)

  微信其实并不“微”。据统计,目前微信用户数量已破10亿之巨。另一方面,睡前饭后,甚至是上厕所的片刻,都要拿出手机刷朋友圈,这已成为不少人的“习惯动作”。将相关的时间耗费累计起来,无疑也是一个十分庞大的总量。越来越多的公司重视朋友圈营销,可以说是十分正常的必然趋势。

  不过,法律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公司办微信公众号没毛病,但以罚款捆绑的形式,强令员工转发到朋友圈,无疑难逃脱侵权违法的审视。一般来说,公司招聘员工,双方签订的合同上注明了后者的职责。“朋友圈转发”往往不在员工的既定工作之列,属于企业单方面额外增加的事项,强制推行并不妥当。

  尤其是,如新闻中的“郁闷者”王磊一样,很多人之所以反感“朋友圈转发考核”,更因为此举实际上是拿员工的隐私换取单位效益。朋友圈毕竟是具有私密属性的空间,在不违合同和法律的前提下,员工对其拥有充分的自主权。蛮横地将营销之手伸向员工朋友圈,如此唯利是图必然让人极为不适。

  说起来,“朋友圈转发考核”并不新鲜。借助互联网搜索技术不难发现,类似的案例可谓不胜枚举。而其中的一个共性是,这类举措大部分出现在一些不知名的小公司身上。知名、成熟的大企业,很少曝出相关“丑闻”。由此看来,“朋友圈转发考核”大概可以说是一种“小企业病”了。

  优秀的企业之所能做大做强,原因或许千差万别,但最为基础的一条,一定是对员工个人权利的充分尊重。做不到这一点,任何更高层级的机制构架,恐怕都难以获得员工的真正认可,企业的发展也就丧失了最重要的支撑。“朋友圈转发考核”是一个典型的坏样本,涉事公司还是早日改正为好。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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