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声明重申,在今年3月15日前的“规范管理整治阶段”暂停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在城市公共空间新增投放车辆;针对某些运营不善的企业,由于前期涉及大量用户押金未退还等方面问题,在尚未明确处理结果之前,企业不得以置换名义更新车辆。
在近段时间“共享单车”负面消息频出,消费者莫衷一是的当口,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针对公众关切快速亮明态度,在尊重市场规律前提下进行适度调控,通过政企合作等方式规范行业发展方向,值得点赞。
2016年下半年以来,五颜六色的“共享单车”遍地开花,成为市民短距离出行和公交、轨道接驳的重要工具,对于促进形成绿色、低碳出行方式,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共享单车”的持续、大规模投放,也带来了局部供大于求、乱停乱放、押金难以退还、违规骑行、影响城市环境和公共秩序等问题,各地纷纷叫停在城市公共空间新增投放车辆行为。
“共享单车”发展至今,各地各部门的管理总的来说体现了包容审慎、鼓励创新的原则,但随着“共享单车”发展乱象与弊端逐渐显现,应当积极探索政府、企业、社会共管共治,推动行业精细化管理,保护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共管共治的一个重要前提是消除行业信息不对称,推动信息公开透明化。前期爆发式增长带来了无序、失衡,部分企业因运营不善等原因导致公众利益受损,此时企业应将投放信息、押金监管、责任关系、股权交易等与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信息公之于众,并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开展共享共建,继而在这一基础上开展评估,研究建立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与管理机制。
令人欣喜的是,若干由企业及相关机构搭建的车辆大数据平台,日前已经与部分城市的交通管理部门对接,车辆投放数据、分布图、骑行热力图、用户骑行距离等信息已开放共享。
引入科技创新成果,推动智能停放设施和智能监管体系建设,是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在现有技术水平下,通过与智能锁桩、电子围栏、车锁联动等多种技术的结合,建设智能停放设施和智能化监管平台,可最终实现“共享单车”的规范停放与行业企业的有序运营。
此外,还应加快推动立法,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出台运营服务规范和车辆技术标准,在法律的框架内,明确企业进入、退出、投放和停放管理、运营服务要求等,奖惩并举,为企业行为划定法律边界,推动行业规范发展。唯有如此,“共享单车”才能重新成为城市街头多彩的风景。(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喻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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