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谭浩俊认为,现阶段,我国PPP模式的发展关键就是规范,地方政府推出的PPP项目必须名符其实。对利用PPP模式进行变相负债的地方政府和企业,要严肃处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这样才能将PPP模式真正推广好、发展好。
记者从专家、银行等渠道了解到,为防范金融风险,PPP政策2017年已经有保有压,进入从严管理、规范发展阶段。据分析,未来PPP项目将有更多定向投向,比如涉及供暖、环保等惠民项目,符合国家战略的“一带一路”等项目将继续加大支持力度。(1月6日《中国证券报》)
PPP的诞生,源于政府对公共项目、公共设施投资能力不足,亦即政府利用特许权、信用等与社会资本合作。一般情况下,有两种合作方式:一是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投资、运营和获取收益回报。此类项目,一般都有固定收益、固定回报;二是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投资,这种方式大多情况下投资回报效率不高,社会资本参与热情不强,只能通过政府共同参与来激发社会资本的投资热情,且必须让社会资本看到回报的希望。
我国引入PPP模式的时间较短,但发展进程较快,也推出了不少项目,并且已有成功的合作案例,但是在进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利用PPP变相负债的现象比较普遍,尤其是地方政府推出的PPP项目,相当一部分是在变相负债;另一方面,央企、国有企业参与的频率过高,涉入太深,挤压了民间资本参与的空间,影响了民间资本的参与热情。
正因如此,从去年开始,为促进PPP规范健康发展,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多个部门先后发文,要求不得限制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防止PPP异化为新的融资平台,规范PPP项目库管理,纠正PPP泛化滥用现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风险骤增。
但是,习惯于大肆开发建设项目的地方政府,仍然没有意识到规范PPP的重要性,仍在想方设法地通过PPP开发不应当由政府实施的公共项目,导致负债难以控制。不仅如此,某些地方政府还把与央企、国企合作作为实施PPP的主要载体,使央企参与PPP项目的热情不减反增。这样看来,必须通过规范使PPP模式回归本位。
政策的执行,决不是盲目执行、机械执行,而是灵活、规范地执行。对PPP来说,规范发展无疑是这一模式集聚生命力的关键。如果PPP的最终结果,是让政府变相负债,或是国企全面接管,那就只能叫停。因此,只能通过强制规范的方式,倒逼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规范运行。
从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到现在,政府、国企等国有资本的资金没少投入,项目没有少做,负债却还在增加,公共服务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甚至越来越成为各地发展的短板,同时,民间资本观望的情绪日渐高涨。除了风险之外,最主要的问题还是地方政府和国企挤占了太多投资空间,导致民间资本没法参与到项目建设中来。更重要的,地方政府和国企把重点放到城市建设、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把的实体经济留给民间资本,因地价、房价的不断攀升,让实体企业的运行成本不断增加,民间资本从事实体产业的意愿一再降低,资本脱实向虚无法避免。
现阶段,我国PPP模式的发展关键就是规范,地方政府推出的PPP项目必须名符其实。对利用PPP模式进行变相负债的地方政府和企业,要严肃处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这样才能将PPP模式真正推广好、发展好。(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理事、中国不良资产行业联盟研究员、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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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臧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