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谭浩俊认为,对地方政府债务这项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金融安全的工作,就更要把问责放在第一位,认认真真地铸造好“终身问责”这把利剑,让地方政府在这把利剑面前能够有所敬畏。
财政部日前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 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情况的报告》中透露,将研究出台地方债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制度,坚决查处问责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指出,要坚决打消地方政府认为中央政府会“买单”的幻觉,坚决打消金融机构认为政府会兜底的幻觉。
与此同时,财政部对外通报了江苏、贵州两省近期查实多起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情况,除责令限期整改,还对7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处分。我们注意到,在受处分的官员中,不少是前任官员,这也正是“终身负责”“终身问责”的体现。
众所周知,在2017年7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终身问责,倒查责任。”这对地方政府负债提出了严格要求和警告。如果继续不顾实际地扩大负债规模、积累债务风险,就是明知故犯,就要严厉追责。
其实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地方政府适当举一些债是可以被理解和接受的。在目前我国的财政背景下,建一些公益项目、公共设施项目,对一些落后的基础设施项目进行改造,对发展中的短板进行修补,不依靠负债是不大可能的。但前提是,一定要量力而行、量财而为,绝对不能竭泽而渔、寅吃卯粮。实际情况是,有的地方何止是竭泽而渔,其负债总额已经是GDP的两三倍,地方财政收入的七八倍甚至十几倍了。这样的负债方式,不是补短板、强公益,而是深挖洞、广聚险。
从这些年来地方政府的负债情况看,基本都是“一任官员一任债、前任不顾后人难”,就像幼儿搭积木,只知不停地向上垒,而不知道垒得越高坍塌的风险也越大,最终只要加一块小小的积木就能让整体倒塌。一些地方在负债问题上,是只顾眼前、不顾长远,只顾局部、不顾整体,只看政绩、不看风险。对这样的执政行为和执政态度,当然需要纪律的严厉约束。
前任不顾后任的死活,想方设法地扩大负债,以满足自身政绩需要,已经成为地方发展过程中一种十分可怕的现象。近年来,大肆举债,是很多地方都存在的问题,更是创造政绩、制造虚假繁荣的一种方式。以至于到了今天,一些地方的负债冲动仍然很强,仍然在不惜一切代价地进行负债。如果现在再不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就难以避免。
必须注意的一个事实是,中央已经采取积极措施,帮助地方缓解部分债务风险。但若一直抱着侥幸心理,指望中央政府为其“买单”,那就是麻木不仁了。“谁负债、谁偿还”、“谁违约、谁担责”,应该成为地方政府自觉遵守的纪律。不自觉,就要“终身问责”。
一些地方政府的负债冲动减不下来,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问责不到位,尤其是对直接责任者问责的缺失,导致一些地方始终抱持着敢负债、想负债、愿负债的思路。为什么一名官员到了一个新的地方,不去关心实体经济发展,不去关心老百姓的生活,而是在财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大肆负债?就是因为负债无过、负债不需要担责。如果负债需要担责,而且是终身担责,相信多数地方政府的负责人看问题会更加客观,对待负债的态度也会更加理智和冷静。
因此,有关方面应当抓紧制定地方负债的责任追究办法,尤其是“终身问责”制。同时,“终身问责”要做到一视同仁。另外,“终身问责”不能局限于前任,还要包括前任的前任,只要是在他们任期负下的债,都要严厉问责。不仅如此,问责的相关情况还要公开报道,以增强问责的效力和影响力。
近年来,中央不断加大问责力度,例如环保、去产能等方面都进行了严厉问责。对地方政府债务这项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金融安全的工作,就更要把问责放在第一位,认认真真地铸造好“终身问责”这把利剑,让地方政府在这把利剑面前能够有所敬畏。(中国不良资产行业联盟研究员、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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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臧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