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隐私面单”具有破冰意义

2017年10月24日 12:21   来源:东方网   张西流

  快递单“变脸”了。许多面单不再完整显示收货人的姓名、手机号和地址信息,而以符号代替。这就是隐私面单,隐藏了快递单上的部分个人信息,从而达到加密效果,防止其他人从单子上窃取消费者的个人隐私。隐私面单已成为许多快递公司的选择。(10月23日中国新闻网)

  不可否认,快递实行实名制后,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能够保证邮件更安全;但这对社会来讲,增加了很大的成本。比如,对消费者来说,会向快递员、快递企业及他人泄露个人信息。如此语境下,快递企业试行“隐私面单”,包裹上隐去客户真实姓名和电话等关键信息,不仅弥补了快递实名制的一些漏洞,而且避免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泄露。特别是,这种针对个人隐私的细节性保护,体现了快递企业的一种责任担当。

  事实上,在对个人隐私的细节性保护方面,一些国家显然走在了前面。隐私权的概念和理论,最初就源于美国。在美国一些州,居民每天早晨扔在门口的垃圾袋,只能由垃圾处理公司的专用卡车运走,任何人如果未经许可,擅自搬运或打开垃圾袋,均有可能面临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起诉,因为垃圾袋中常常难免会有信用卡收据、电话和购物账单、药品和避孕用品空盒以及私人信件等大量的隐私信息。

  日本政府同样注重提高公民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经过多年的宣传和普及教育,个人信息安全意识已渗透到日本人的生活中。例如,过去日本人在邀请人参加活动时,习惯让受邀请人用明信片的方式回复是否出席,主办方在邀请信中夹一张印好回信地址的明信片,收信人需在明信片的背面选择出席与否,再填上姓名、单位和住址等。如今,许多主办方会随信附上一张和明信片尺寸相同的单面带不干胶的纸板,并提醒收信人填写完明信片后用纸板覆盖。

  可见,快递“隐私面单”,具有破冰意义。换言之,今后,各类“隐私面单”,应成为服务行业的一种标配。同时,我国应加快建立健全统一的公民信息安全保护法,通过建立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制度、侵害补偿和惩罚机制,设置监督机构等方式,为个人信息上一道“保险阀”。再者,应对公民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和保密等问题制定详细规定。在信息采集的源头方面,对采集主体设定门槛,规定必须在事先履行核准和登记程序等。特别是,实行群防群治,完善举报机制,强化惩戒措施,提高违法成本。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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