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云南省景洪市,生态资源丰富,被誉为“动植物王国”“森林生态博物馆”,既承担着维护边境地区生态安全的重要任务,又是生态环境比较脆弱敏感地区。因此,全面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对于景洪市来讲有着重大而现实的意义。
景洪人民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各族群众敬畏自然、顺应自然、尊重自然,形成了独特的生态伦理观,一些谚语至今仍广为流传:“有林才有水,有水才有田,有田才有粮,有粮才有人”“砍掉一棵树,毁掉一股泉”“毁林富三年,山秃穷几代”。这里的老百姓种植铁刀木为薪炭林,“家种十蓬铁刀木,烧柴不用上山砍”,创造了独具地域特色的“铁刀木”文化,使大量森林免遭砍伐。这些朴素、优秀的民族生态文化,既为我们创造了独具特色的生态文化观,也为我们留下了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绿水青山。
在经济发展中融入生态文化元素,延长生态经济产业链,增加生态经济产品的文化附加值,形成生态加文化的叠加效应,可以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实现不砍树也能致富。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族群众对山清水秀的生态居住环境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只有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才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长期以来,我们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要基石,始终保持了生态立市和绿色发展的战略定力和实际行动。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空气质量改善、土壤修复、水资源保护等系列工程,森林覆盖率达84.99%,全市10个乡镇有9个被环保部命名成为“国家级生态乡镇”,景洪市先后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荣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充分认识到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始终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结合实际提出了绿色、实力、开放、精品、柔情、幸福“六个景洪”的目标任务,确立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生态文明试验示范区、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中心城市”的战略定位。无论是目标任务还是战略定位,始终贯穿了绿色发展理念,也充分彰显了景洪牢记生态文明建设重托的政治自觉。通过生态创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是景洪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显著特点。
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这也是我们始终坚持的绿色发展理念。
(作者:木崇根,系云南西双版纳州委常委、景洪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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