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不应将“打假游人”纳入黑名单

2017年08月14日 07:17   来源:红网   曲征

  多次参团不同旅行社的同一条线路,不拍风景只拍旅行社违规证据,事后向旅游部门投诉拿赔偿……近期,沈阳旅游行业出现了一批“打假游人”。对“打假游人”是维护权益还是恶意诈骗,游人和旅行社有不同看法。据悉,沈阳市多家旅行社已将33名“打假游人”纳入接待“黑名单”。(8月13日《工人日报》)

  针对假冒伪劣商品进行打假,是这几年滋生的新生事物,其原因和前提是假冒伪劣商品的严重泛滥,同样,“打假游人”的出现,也是因为旅行社违规情况太过严重,让游人吃了不少苦头。

  从法律角度来讲,只要“打假游人”按相关规定跟随旅行社旅游,并且获取的对方的违规证据真实客观,那么,其行为就是正当的,应该予以支持。其行为一方面让违规旅行社为自己的违规做法付出了代价,一方面可以警示旅行社按规定办事,从长远看,有利于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

  所以,对于“打假游人”,旅行社应该抱着宽容大度的心态来看待,完全可以将其看做是提升旅行社服务质量的一个“助手”。但是,许多旅行社却将“打假游人”列入“黑名单”,不再接受他们报名旅游。这一方面表明旅行社对于自己的服务质量缺乏自信,另一方面也折射出旅行社我行我素的不正常心态。

  旅行社将“打假游人”归入“黑名单”,一位旅行社负责人解释道:“他们就是鸡蛋里挑骨头、恶意诈骗,为了拿赔偿、白玩一趟。”这位负责人应该好好想一想——鸡蛋里是没有骨头的,挑也白挑。但是,你旅行社的“鸡蛋”里却有“骨头”甚至好多“骨头”,所以打假人士投诉之后就能获取赔偿。倘若你不违规,“鸡蛋”里没“骨头”,还怕人家“挑”吗?你要不违规运营,打假人士如何获取赔偿?要知道,“打假游人”去投诉的地方是旅游局,旅游局可不是吃素的,更不会亏待自己的下属旅行社,旅游局能够让许多“打假游人”获取赔偿,一方面是其正直执法的缩影,另一方面也恰恰说明,“打假游人”证据确凿,旅行社真的违规了,真的需要为此付出代价。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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