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连江县残疾人教师林传华,参加当地公办教师统招,总成绩第一,因身体残疾无法被录取。昨日,连江县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此举是依照省教育厅颁布的体检标准来执行,暂无更好的解决办法,“如果录用,对递补人员就是一种不公平。”(8月9日《新京报》)
又是一起残疾人在就业上遭遇歧视的事,这样的事,在我们身边经常都在发生,这无疑是很不正常的。不过,涉事部门却觉得这是天经地义的。因为其一,他们是按照标准来执行的。其二,“如果录用(残疾人应聘者),对递补人员就是一种不公平”。你看,既遵循游戏规则,又维护公平,这样的招聘当然是无懈可击的。
事实真是如此吗?他们的确是按照规则在办事,只是他们的规则是省教育厅的规则。问题在于,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各地在制定他们的就业标准时,即便不愿格外关照,也应该与《残疾人保障法》的规定保持一致,这是不言而喻的事。可是在他们的规则里,却存在明显的对《残疾人保障法》的违背,正是这样的违背,让这位考分第一的残疾人应聘者被挡在公办学校的门外。用一个违法的规则来对待残疾人的就业问题,显然是严重的错误行为,应该纠正才是。
那么这种地方规则具有合理性吗?省教育厅制定如此规则,是觉得林传华们没有能力承担正常的教学工作。可实际上,据报道,林传华早就在一家私立学校担任班主任及初中物理组集备组组长等职务近七年。而且他所带班级物理成绩名列前茅,其本人于2012-2013学年获得“优秀教师”称号。此次他应聘的是小学老师,一个初中优秀老师,为什么连公办小学的门都进不了?奥妙恐怕就在于公办与私立的体制区别吧。这不是将公办学校的傲慢与偏见体现得淋漓尽致?公办学校,怎么成了歧视残疾人的“带头大哥”?如此的规则,无疑也是根本缺乏合理性的。
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要坚持这种规则,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即为了“维护公平”。可他们维护的是谁的公平?是递补人员的公平。不用说,递补人员也是需要公平对待的。但是考分第一的林传华难道就不需要被公平对待?
既违法又不合理,还明显歧视残疾人的游戏规则,不改能行吗?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