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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身份造假是无法被容忍的不公?

2016年12月13日 10:31   来源:中国江西网   张楠之

  【核心观点】退一万步来讲,政策不合理,就可以用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手段对其进行规避吗?显然不能。如果这都不叫破坏公平、公正,那么,今天的人们岂不就可以以现有的某些政策或规则显失公平,或以其在未来会作出对自己有利的改变为由,以各种方式规避这些政策或规则了?已然破坏了社会公平而不自知,说明范延平(强引成)及其所任职的卫计局对于公平的认识,已经远远落后于时代。而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当下,这种落后思想意识对于其工作的开展来说,有害无益。

  近日,有网友在微博爆料,称陕西宜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范延兵涉嫌身份造假,而该副局长原名本叫“强引成”,1998年左右顶替他人学籍档案,后进入公务员序列。对于网络爆料,该局发布了一份名为《关于网曝范延兵涉嫌身份造假情况的说明》,该说明表示范延兵原名确系叫强引成,虽然因为上学的原因顶替了他人的名字,但并未给真正的“范延兵”本人造成任何影响和利益上的损失,因此“并没有钻法制空子,影响社会的公平和公正性”。(12月12日中国青年网)

  一个从困难家庭中走出的人,遭遇过中考挫折而不退缩,一路拼搏,在不到四十岁的年纪即成为县卫计局副局长,如果没有冒用他人姓名的问题,范延兵或者说强引成其实是个不折不扣的励志典范。而且,冒用他人姓名时的他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孩子,如今再回头揪着这样的事情不放,是否有不厚道之嫌呢?

  其实不然。很多情况下,公平是相对而言的,即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大家都在相同的规则或限制条件下进行某项行为,即使这样的规则或限制在今天看来显失公平,但就当时而言,只有遵守该规则或限制才称得上公平。所以,无论“补习学生不允许参加中考”的政策规定在今天看来如何不公,也不管当时有多少人通过借用他人姓名规避了相关政策,就当时的情况而言,任何规避该政策的行为,都是对公平的侵害。

  而且,即使从今天的角度来看,冒用他人姓名为自己谋利,也是对公平的破坏。在宜川县计生局看来,被该局副局长范延兵冒用姓名的人,初二时即已辍学,因此并未对对方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也未“影响社会的公平和公正性”。诚然,范延兵的行为与顶替他人上学、抢了他人上学机会有着很大区别,但就其对“社会的公平和公正性”的破坏而言,两者之间却只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要知道,一个在当时的规则之内完全没有中考机会的人,通过冒用他人姓名的方式规避了这一机会,就意味着其他人要面临原本不该有的更加激烈的竞争,而强引成的顺利升学,也意味着在名额有限的情况下,有另一个原本可以升入高中的人丧失了被录取的机会。而这个人的人生轨迹从此就被完全改变了。念及此,范延东及其所任职的宜川县卫计局还会坚持认为其当年的行为没有破坏公平和公正吗?

  退一万步来讲,政策不合理,就可以用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手段对其进行规避吗?显然不能。如果这都不叫破坏公平、公正,那么,今天的人们岂不就可以以现有的某些政策或规则显失公平,或以其在未来会作出对自己有利的改变为由,以各种方式规避这些政策或规则了?且不说受制于时代和认识的局限性,对于何谓公平我们的判断可能出现偏差,即便是公认为显失公平的政策或规则,在其作出改变之前便通过不合理甚至违法手段进行规避,也是对当下社会公平、公正的破坏。

  已然破坏了社会公平而不自知,说明范延平(强引成)及其所任职的卫计局对于公平的认识,已经远远落后于时代。而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当下,这种落后思想意识对于其工作的开展来说,有害无益。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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