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实施17年的《江苏省献血条例》如何修改才能适应现实需求?18日召开的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该条例修正案进行审议,记者注意到修正案不仅扩大了无偿献血受益人群范围,还将促进各地简化免费用血手续,给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加码。(7月20日《扬子晚报》)
毋庸多言,临床血荒已成为全国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而且在大学放假期间表现得尤为突出。这固然凸显了大学生在无偿献血上对城市做出的积极贡献,但也暴露出了诸多问题。
众所周知,按照义务献血法的规定,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在需要输血时,可以免费使用其献血量3倍的血液。但实际上,受血者必须先缴纳各种费用,然后再凭借有关手续办理费用的减免,整个过程既繁琐又不便于操作,让不少人“望血兴叹”。无偿献血与输血费用的高昂,形成极大反差,也消弭着公众无偿献血的积极性。特别是,一些献血功臣无血可用、某血站工作人员用过期血液浇花等负面新闻,频频见诸报端,严重损害了血站及献血制度的公信力。
值得注意的是,血站工作和管理的滞后也是造成血荒的主要原因之一。除了献血点少、远之外,对献血者的精神和物质补偿匮乏也导致了献血者不积极。在国外,如德国,献血者可以得到免费且最严格的体检;在马来西亚,献血者可以得到打折卡,可以在商场、餐馆消费时获得优惠。
江苏省的做法无疑是对临床血荒问题的积极反思。当然,激励无偿献血善举,不能止于“扩大受益人群”。首先,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在支持和激励无偿献血上有更多作为,在给予无偿献血者精神和物质奖励的同时,更应该关注那些因无偿献血受到意外伤害者,启动救助机制,在工作和生活上给予他们一定的帮助,让无偿献血者“善有善报”。更重要的是,要让“善有善报”成为一项基本的社会制度,制定具体化、规范化的奖善措施,以此激励更多人去践行无偿献血的善举。(湖北 职员)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