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走团机动车道被撞 再次考验政府治理智慧

2017年07月11日 10:08   来源:东方网   丁慎毅

  7月8日上午5时22分许,临沂一出租车司机因操作不当,开车冲进暴走队伍,造成一死两伤。驾驶员董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现已被刑事拘留。事件发生后引发网络争议,有网友认为,“暴走团”在机动车道上行走,应承担部分责任。(7月10日《新京报》)

  视频显示,当日“暴走团”占据主路内侧车道行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承担部分责任是确凿无疑的。而且,如果死伤者有证据证明这次“暴走”活动的组织者在路线选择、安全提示等方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还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追究责任只是事后补偿,对于死伤者来说却不能再回到从前模样。只要暴走团继续在大马路演绎健身故事,因此发生的交通事故就不会终止。

  关于各地暴走团在马路上的违规行为,媒体时有报道,除了影响道路安全外,暴走团有些时候会存在大爷大妈掉队的情况,而为了追上队伍,大爷大妈们会不顾红绿灯一直向前。这都给路上司机带来焦虑,一旦慌神,很容易出事故。

  道理明摆着,却成了连交警也头疼的一个难题。很显然,根据法律,步行时走入慢车道或闯红灯,都是可以被处罚的。前者可以罚款20元,后者可以罚款50元。但是大爷大妈们人多势众,就算交警严格执法,光给几百人开票,交警就别干别的了。如果大爷大妈们再不服气表示抗议,很可能带来交通拥堵。某地交警实在没办法,不得不每晚安排一组巡防队伍执勤巡逻,时刻提醒暴走团注意,大爷大妈们还自豪的说,有御用护航。

  有人建议交通部门约束暴走团走人行道,或者为暴走团开辟专门的步行通道。这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轰轰烈烈的走人行道就不影响行人利益?纳税人凭什么要拿出巨额资金专门建设暴走专道?

  其实,从健康的角度来说,马路上汽车废气集中,在这里暴走,也不利于健康。所以关键还是这些人不能任性,不能靠人多势众来绑架公众利益。对管理部门来说,不妨从地方立法做起。不管广场舞还是暴走团,组织者必须到有关部门备案,一旦违规,严厉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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