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上午7时许,3岁的睿睿(化名)被河北雄县昝岗镇昝北民办幼儿园的“校车”接走。当天下午5点临近放学时,学校发现睿睿被遗忘在校车内,将其送医院抢救。29日凌晨,雄县教育局发布通告称,睿睿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接警后,已将该园举办人、涉事教师、司机控制。(6月29日北京时间)
又是孩子被“遗忘车内”惨剧!在长达10多个小时的时间里,3岁幼儿在蒸笼似的面包车内经历什么,令人不敢想象。到底需要付出多少代价,这样的悲剧才能避免?这是我们追问了无数遍的问题,但现实比悲剧本身还残酷。
有人总结了孩子被忘车内的自救办法,比如按喇叭、打双闪等。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很应该、很必要、很重要,但坦诚讲,监护者犯了最低级的常识性错误,却指望三四岁幼儿开展自救,这不是开玩笑就是推卸责任。唯一能100%保护孩子安全的,只有监护者的责任心,这是基本常识。
著名的“海恩法则”告诉我们,每一起孩子被忘车内致死悲剧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一旦责任心倒了、常识没了,再先进的技术、再完美的制度,非但不能阻止悲剧,反而会成为悲剧的“助推剂”。作为幼儿园老师、校车司机,如果少个孩子都不知道,职业底线在哪里?
此外,悲剧还有一个特点:涉事幼儿园往往是民办的。这个问题涉及方方面面,一言难尽,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即学前教育亟待加强部门监管,加大政府投入。在管理和待遇等方面,不管民办还是公办,如果幼儿园及其从业者基本无差别,还会有人犯类似粗心大意的低级错误吗?
过失致人死亡,相关人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法律惩罚无法挽回孩子的生命。据报道,事发后,当地也立即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连夜制定整改方案,坚决关停不达标民办幼儿园,彻底消除隐患。但愿悲剧不重演。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