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备受社会关注的“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在山东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说到这个案子,就不得不重提去年暑假的那起悲剧——2016年8月,刚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临沂高三毕业生徐玉玉接到诈骗电话,被告人陈文辉等人以发放助学金的名义,骗走了徐玉玉全部学费9900元,徐玉玉在报警回家的路上猝死。
客观来说,一起金额不到一万元的诈骗,造成当事人的猝死,有其偶然性。但是,这起悲剧确实把电信诈骗之害,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处。义愤之下,对诈骗者的痛恨自不待言。
情绪归情绪,当这个事件进入司法途径,无论它曾经受到什么样的关注,它仍然只是一桩诈骗案。借助于案件的公开审理,徐玉玉案用法律的语言向所有关注此案的人,呈现了事件的来龙去脉,也让我们看到利令智昏者的曾经疯狂,以及辩控双方的理性交锋。
此案在昨天并未做出宣判,我们坚定地相信,作恶者终归会领受应有的惩罚。事实上,站在被告席上的犯罪嫌疑人在最后的陈述中,均表示了认罪悔罪,这些也算是能告慰徐玉玉的在天之灵了。
当然,与告慰亡灵、对罪有应得的拍手称快相比,关注此案的更大价值在于,如何防止此类悲剧的重演。在此起彼伏的电信诈骗案后,我们首先看到了司法建设的跟进。今年的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最大亮点在于对刑法打击该类犯罪的抽象化法条进行了具体化——明确和细化了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和法律适用标准,为司法精准打击提供了法律基础。于今年6月1日正式开始施行的《网络安全法》,同样为保护个人信心提供了司法兜底支撑。
不得不正视的是,司法建设的跟进,并不意味着从此“天下无骗”。电信诈骗依然在以各种形式上演,令人唏嘘不已的是,就在近日,重庆市一高考考生的家长接到了类似发放助学金的诈骗电话,幸好被银行工作人员及时发现,阻断了诈骗的发生。
正如我们永远叫不醒装睡的人,我们同样阻止不了心术不正者的“利令智昏”,这是否意味着“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悲剧就无法避免了呢?我们或许无法苛责没有悲剧重演,但是,当一桩公共事件延伸到公共治理的语境中,我们或可以苛求治理层面的积极发力。比如如何增加法律的震慑力,比如如何提升网络空间的公共安全,比如电信供应商如何规制非法用途等等。我们相信,如果法律有足够的震慑力,网络空间有足够的安全,是可以让那些心术不正者“不敢、不能、不想”胡来的。
愿徐玉玉案后再无类似的悲剧,在现代文明进程中,我们愿用时间和耐心等待愿景的实现。而在当下,高考刚过,类似徐玉玉式诈骗估计又要蠢蠢欲动了,此案最现实的提醒在于,请各位考生和家长务必谨慎小心,当然,蠢蠢欲动之时,正是重拳治理之机。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