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监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吸收公款存款行为的通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吸收公款存款行为,通过相关人员回避和廉洁承诺等方式实行自律约束。此举切中时弊。
众所周知,存款是银行的立行之本,是重要的信贷资金来源。公款存款具有金额大、成本低、稳定性高等特点,在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竞争异常激烈的背景下,公款存款必然成为各银行机构争抢的重点。
由于缺乏法规约束和制度规范,银行机构在公款存款吸收的竞争中存在诸多违法违规现象。一是管理层未建立有效制度,确定的经营发展计划不够科学合理,对业务条线、分支机构的绩效考评脱离实际;二是未制定员工管理办法和行为准则,或者虽有制度,但执行不严格、不到位。银行员工为完成指标任务,通过拉关系、给好处等不规范行为吸收存款;三是地方政府领导违背市场原则,利用职权之便行政干预。有的地方政府通过下发文件或者领导在某些会议上指令、暗示将存款存入哪家银行,更有甚者还将存款作为银行安置人员的交换条件。
不正当的存款竞争,破坏了公平、有序的金融市场环境,导致公款存款在银行机构之间来回大搬家,人为造成存款波动,极易给个别银行机构造成支付风险,给金融市场的稳定埋下风险隐患。同时,要好处、拿回扣、收礼金等也败坏了党风政风,影响了政府和银行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银监会及时整治违规吸收公款存款行为,彰显了监管部门整顿金融市场乱象、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决心。首先,规范了银行机构和员工的揽存行为,避免了冲时点和存款非正常搬家导致的存款波动,降低了银行机构支付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其次,制止了不当利益输送,既维护了银行自身利益,又防范了道德风险,有利于银行机构营造廉洁从业风气,培育合规文化。再次,有利于促进银行服务水平的提升和客户资金保值增值水平的提高。银行之间公平的竞争,会促使公款存放主体在考虑银行服务质量的同时,更加注重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款存放主体带来更高收益。
当然,维护存款市场秩序的稳定,关键在于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在于银行机构自身内部的约束和员工行为的规范,在于合规经营文化理念的牢固树立和坚守。这就要求银行机构在吸收公款存款上,严格约束,严格自律。同时,监管部门还应加大督导力度,通过开展现场走访和监管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银行机构把监管要求的内部制度执行到位。对于执行不力,仍然存在违规揽存问题的银行机构,要坚决予以查处。另外,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也应加强对地方政府以及公款存放主体的监督审计,依法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问题,把银行吸收公款存款行为引入合规的轨道。(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李凤文)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