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复兴号”定义中国高铁新时代

2017年06月27日 15:52   来源:中国经济网   

  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网友向帅认为,“复兴号”列车送给我们的,不仅是时空观念的巨变、经济版图的重构,更是标志着中国铁路已经“走出去”,代表着大国崛起的铿锵步伐与道路自信。

  近日,“复兴号”在京沪高铁正式首发,这条代表着中国铁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人民生活新时空的美好愿景,深情寄托着中国铁路人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追求和期盼的标准动车组正式起航,翻开中国高铁创业史这崭新的一页。

  与“和谐号”相比,“复兴号”设计寿命提高了10年,在车体断面增加、空间增大的情况下,按时速400公里试验运行,列车运行阻力下降7.5%以上,人均百公里能耗降低17%,车内噪声下降1到3分贝……这些不断完善的安全性能,提高了动车组的使用寿命,更加适应我国地域广阔、东西南北温差大,也更加适应高强度的运行需求。

  从“复兴号”开始,腾飞的中国铁路将更加注重安全、经济、智能、舒适、绿色;致力于新技术、新材料和信息技术的研究,不断提高铁路的智能化服务水平,使得旅客体验和客户满意度进一步提升。这真正属于中国人的动车组,记载着中国高铁技术装备走向世界先进行列的发展历程,充分展示了中国铁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人民生活新时空的美好愿景,深情寄托着中国铁路人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追求和期盼。

  放眼全球,无论是美国这个超级大国,还是神奇的战斗民族俄罗斯,它们都希望发展时速400公里的高铁,但是尚未有国家验证这种运行时速的可行性。而中国的试验,探索了时速400公里及以上高速铁路系统关键技术参数变化规律,为这些国家发展高等级高铁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中国人当然有理由自豪。这趟“复兴号”列车送给我们的,不仅是时空观念的巨变、经济版图的重构,更是标志着中国铁路已经“走出去”,代表着大国崛起的铿锵步伐与道路自信。

  “复兴号”定义的新时代,意味着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历史节点,中国铁路进一步降本提效,有着更高的舒适度、更大的容量和更快的时速,进一步保持创新能力,坚定着跟党走、奋勇当先行的坚强决心。

  “复兴号”定义的新时代,承载着民族复兴发展的光辉历史。从国庆号、解放号、建设号、东风号、人民第一号、东方红号、和谐号,直到今日“复兴号”,其名号无不具有时代特色,分明就是一部新中国民族复兴发展的历史。“复兴号”正可谓今天民族复兴这列中国列车的“时代火车头”。

  “复兴号”定义的新时代,表现在对民族复兴崛起的伟大精神里。在战争废墟上建立起来的新中国,白手起家,靠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顶着帝国主义的封锁,很快就完成了社会主义工业化改造,造出了自己的火车、汽车、拖拉机……民族复兴的脚步铿锵向前。高铁快速发展、世界领先,真正成为“中国制造”的代表作,也代表了中华民族复兴崛起的伟大精神,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什么样的困难都能克服,什么样的奇迹都能创造。

  俯瞰今日中国铁路,银色长龙疾驰穿梭,而“复兴号”从硬件到软件的完全自主,摆脱对既有技术平台的依赖,增强团队的自信心,使中国高铁技术保持世界领先。这是中国的血统,这更是铁路的精神;这是“复兴号”孕育的深厚内涵,更是“复兴号”开创的全新时代!(中国经济网网友 向帅


  中国经济网评论理论频道开放投稿,原创评论、理论文章可发至cepl#ce.cn(#改为@)。详见中国经济网评论理论频道征稿启事


相关文章:“复兴号”动车组舞起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红绸带

     “复兴号”开启中国高铁领跑新征程

     从“复兴号”启程看弯道超车

(责任编辑:李焱)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