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师者,“其身正,不令则行”

2017年06月07日 07:36   来源:红网   程彦暄

  幼儿园的小朋友上课不听话,老师怎么办?四川阆中市滕王阁幼儿园大五班临聘教师刘艳玲的做法是:让两个小朋友互相扇耳光,结果导致一位小朋友脸部红肿、淤青。6月3日,阆中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作出“责令滕王阁幼儿园依法解除与刘艳玲的劳动合同关系”等处理决定。(6月6日 中国青年网)

  单纯的体罚甚至过激处罚,于教育学生而言有百害而无一利,我们尚未听说有学生被老师一顿打骂后成为了爱学习、听话的好学生的案例,相反,学生因不满老师的简单粗暴,辍学、厌学的案例屡见不鲜。同为惩戒,鲁迅在先生的戒尺下悟出了“早”,而互扇耳光的小朋友却只道出了“疼”,之所以出现两种结果,是因为先生的惩罚目的在于让学生学会承担责任,而非拒绝“犯错”,相反,刘艳玲的惩罚仅追求学生的服从和遵守。

  “罚不是目的”这是教育界老生常谈的一个话题,一本“教师资格证书”足以说明从教的老师具备了教育学生的基本技能,各种各样的职业培训也让老师们学到了不少管理教育学生的“好方法”“好经验”,然而,不知为何,身边依旧有个把老师总把不准“熊娃”的脉。究其原因,有人说是老师太年轻气盛惩罚起来不知轻重,也有人说是老师恨铁不成钢,气头儿上的过激行为,但在笔者看来,这些都是表因,其根本原因在于“其身不正,故而虽令不行”。

  面对学生,老师首先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以德治教,以德育人,言传身教,让学生从教师的行为中得到潜移默化的改变,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而要做到言传身教,教师必须先严格要求自己,以真善美的标准来做事待人,以爱岗敬业的精神来工作,以刻苦钻研的进取心来治学。

  陶行知曾言:“爱是一种伟大的教育,没有爱便没有教育。”故而,言传身教“爱”先行,热爱学生也是教师的天职。可以说老师对于学生的爱,将使学生得到父母亲人以外第一份真切的感情,这种感情体验对于学生人格的健全极其重要。老师对学生真切的爱,会让学生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

  常言道:“学生犯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他并没有在错误中收获什么。”故而作为老师,在言传身教的基础上,对犯错的学生要给予必要的惩处,其目的在于提醒学生,社会、学校和家庭对他们的行为是有限制、有约束的,不可为所欲为,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笔者认为,惩罚是一种尊重,并非伤自尊、伤身体的行为,惩罚的目的不是拒绝学生犯错,而是一种激励学生奋发向上的力量。作为老师,在日常的教育工作中,要以学生的行为做反思,时刻检讨自己的教育方式是否科学、是否具有“激励性”、是否能催人向上。笔者相信,为师者只要“其身正”,必能“不令则行”。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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