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共治精神解决共享单车“成长中的烦恼”

2017年06月02日 08:03   来源:深圳特区报   尹传刚

  共享经济时代,共享的主体多元,提出的问题和挑战也更复杂。深圳的做法表明,在共享经济时代,政府、企业、个人的良性互动,完全可以催生新的共治经验

  日前,深圳交警通过与在深各共享企业的充分沟通协商,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用户使用行为的联合声明》,以推动企业积极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企业在引导用户树立安全文明用车理念方面的作用,努力在深圳形成安全、守法、规范、文明使用共享单车的良好氛围。

  共享单车的出现,极大方便了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有效缓解了城市交通出行受阻于“最后一公里”的难题,为鹏城增添了生动的景致。橙色的摩拜,黄色的OFO,蓝色的小鸣,红色的优拜……五颜六色的各式共享单车,流动在深圳的大街小巷,解决了人们出行的烦恼。同时,共享单车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一些城市公共管理的难题。比如,就笔者观察,以往聚集于一些地铁站出口的“摩的佬”正逐渐减少,有时甚至难觅踪影。显然,以往经常跟执法人员“打游击”相周旋的他们,在共享单车面前已然败下阵来。

  共享单车在为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一些困扰。今年1月1日至今,深圳共发生涉及共享单车一般程序交通事故15起,造成8人死亡、9人受伤;在5月22日至28日深圳交警开展的交通文明秩序“十大整治”第一周中,查获涉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共计12300宗,其中涉共享单车5960宗,占48.46%。这些数据说明,我们还须坦然面对伴随共享单车而来的问题,智慧地解决共享单车“成长中的烦恼”。

  将共享单车切实纳入平稳前行的轨道,必须借助共治的力量。无论是政府追求的有效治理,还是企业希望的长期发展,都需要双方有效配合,实现资源整合与能力共享。这种共治共享的精神,是现代社会解决各种复杂问题所不可或缺的。深圳此次发布的《声明》,就体现了共治共享的精神。《声明》规定,今年6月1日起,深圳交警将定期把在深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数据共享给在深的各共享单车企业,各共享单车企业在收到数据5个工作日内统一对相关违法行为人采取停用措施。政府和市场各自发挥作用,政府提供相关数据,解决了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难题;而根据规定,深圳的任何一家共享单车企业,都会对驾驶非机动车违法的用户进行1周到半年时间的停用,如此全面“封杀”,将倒逼使用者涵养公共意识,文明使用单车。使用者的文明自觉意识,在稳定、可预期的秩序环境下才更容易养成。

  每一方的力量都是有限的,每一方又都是不可或缺的。摒除乱象,走向文明,共享经济的每一个参与方都要进入到共同治理的角色中,出一份力。细读《声明》,可发现其体现出了这样的制度设计思路:政府有责任监管企业,不“缺位”,不“越位”,在社会公共利益的底线上为其划出边界;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处理好“共享”和“经济”之间的平衡,不能做“甩手掌柜”;用户要妥善把握个人需求和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关系,文明使用共享单车,实现这一目标还需要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和诚信体系的健全。《声明》抓住了共治这一关键词,旨在达成治理合力,确保共享单车行稳致远。

  共享经济时代,共享的主体多元,提出的问题和挑战也更复杂。深圳的做法表明,在共享经济时代,政府、企业、个人的良性互动,完全可以催生新的共治经验。当然,制度须在实践中检验,我们乐见其成。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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