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通是建立互信的最好手段

2017年05月26日 10:30   来源:人民日报   王石川

  有误会、有矛盾并不可怕,很多时候,理解和信任正是在消弭冲突、化解误会的沟通中建立起来的

  日前,陕西省一交警大队收到“胡乱作为,以权谋私”的锦旗,送旗人被依法拘留5日。照理说,这样一件“微型”治安案件,过去也就过去了。可是,中央政法委和中央综治委的新闻网站——中国长安网却在法人微博上发起投票:交警队该怎么处置这一事件为好?结果显示,34.5%的网友选择“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惩处以儆效尤好”;65.5%的网友支持“放下身段进行交流,以期取得谅解和信任好”。

  面对指责自己的锦旗,作何选择,昭示着不同的逻辑。针锋相对,以儆效尤,也许立竿见影;放下身段,以理解求和解,则是另一种怀柔的方式。从网友投票看,后者显然更孚人心。当执法人员节制手中权力,展现宽容襟怀,收获的将是更多认同。

  其实,这是一场可以避免的“交通事故”。对于送旗人而言,如果能多一点信任,多一点耐心,聆听执法人员的解释,自会打消挑衅式的登门问罪,更不会因此违法被拘。对身为公职人员的交警来说,要求更高一些也不为过,哪怕收到这样的锦旗,也可以继续解释沟通,而不是抓住对方的错处,让自己摆脱尴尬。

  孔子说过:“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这样的境界,不易达到,但对双方都是个启示:保持交流沟通,不仅可消除误解,更能消弭碰撞。所谓“不打不相识”,有误会、有矛盾并不可怕,很多时候,理解和信任正是在消弭冲突、化解误会的沟通中建立起来的。

  习近平总书记曾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经常上网看看,了解群众所思所愿,收集好想法好建议,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解疑释惑。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政府机构愿意与公众沟通,出现公共事件时,该发声决不装聋作哑、视而不见,该沟通也不再居高临下、惜字如金,而是主动宣讲、真诚回应,赢得了公众的欢迎和赞赏。

  在这个互动过程中,肯定也会有群众不理解、有误会,甚至有怨气。碰到这样的情况怎么办?放弃沟通恐怕并非上策。“让不同观点碰撞,让新的火花萌生”,中国长安网发起这个微博调查,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包容观点摩擦和碰撞,才能形成真正的社会共识。

  从道理上讲,多一些推心置腹,就少一点误解成见,多一些循循善诱,就多一分和谐共赢。但这还只是道理上的,现实生活中,公安民警的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都非常大,要求他们时时处处克制情绪,也确实属于高要求。正因如此,在这次调查中一些公安干警的留言特别令人感动。“我如果是这个交警队长,如果真是我有错,我会发微博道歉,承诺以后会做得更好。如果是误会,也要在微博上解释清楚,请媒体客观报道交警工作的辛苦,阐明愿意倾听群众批评声音的姿态”,无论是这位北京交警的表白,还是政法委法人微博负责人的态度——“没有不明真相的群众,只有不会沟通的权力”,都让人感受到政法队伍对自身自觉的更高要求。

  在民众权利意识日益增强、舆论格局日趋复杂的今天,做好沟通意味着很多。对建设性意见及时吸纳,对困难及时帮助,对不了解情况的群众及时宣介,对模糊认识及时廓清,对怨气怨言及时化解,对错误看法及时引导和纠正……对所有公职人员而言,确实可以多一些包容和耐心。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对抗性思维,防止情感沙化,为推动时代进步凝聚更多力量。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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