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诈骗明目张胆映射公共治理滞后

2017年04月28日 09:54   来源:光明网   堂吉伟德

  乘客张娟说,自己亲眼见过西站周边一些商铺工作人员,明目张胆地穿着类似铁路工作人员的制服。自己有一次追问过其中一人,问他是不是铁路工作人员,他面不改色地回答:这是我们自己做的衣服,跟铁路无关。(4月28日《新华网》)

  从报道看,骗子们多采取团伙作案,通常是穿着志愿者甚至铁路工作人员的制服,一些人假意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另一些人则趁机拿走钱物,让乘客蒙受损失。相比于其他诈骗者而言,骗子穿了“马甲”更具有欺骗性,也更容易获得大众的信任。尤其是在机场、银行、火车站等公共场所,假冒志愿者和内部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将会大大提高成功的机率。这是因为,由于这些地方属于诈骗者高发地带,为了防止诈骗和保护公众权利,设立志愿者或者增加工作人员属于应对之法,结果志愿者和内部工作人员反倒成为被利用的工具,诈骗者的手法之高,让人感叹“智商不够”。

  公众的防范意识不足确实是一个问题。不过,行骗人冒用“志愿者”身份骗财却并非“智商问题”。正如报道所言,“如何得手、何以难治、怎么破解”这三个问题,既是求解过程,也是责任追溯。行骗者冒充志愿者在公共场所骗人,暴露出了诸多问题。一是公共服务的提供不足,从而给行骗人以可乘之机。假若在火车站等地点,相关服务提供方在公众最需要的地方,能够配备更多的志愿者和服务者,满足公众服务和“求帮助”的需要,骗子行骗的“空间不足”,行骗的机率将会降低,而成本则会大为增加。

  二是公共管理不到位。骗子明目张胆而无所顾忌,根子还在于管理没有到位,对行骗行为的打击力度过轻有关系。这其间,固然跟常用的惩罚力度不够,违法成本过低难以起到威慑力有关,但跟打击的持续性和可控性不足有很大的关系。诈骗在任何情况下都可能发生,手法上也大同小异,何以有的地方严重而有的地方却很轻微,症结不全在“法律的惩戒性不足”,还跟“打击力度是否有力”有直接关系。若能始终保持高压,而非“无奈化”的抓抓放放,重复行骗或者持续作案则会大为减少。

  要么人员严重不足,要么法律惩戒不足,要么违法成本偏低,要么报案机率太少,要么业务交叉太多,在打击行骗方面,总归有诸多客观性原因。放到其他公共服务和管理方面,同样存在类似的问题。比如食品安全、环境治理等。具体到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上,黄牛倒票、医托骗人、车站行骗,多成为久治不愈的顽疾,严重时集中力量整治一番,打击与治理始终停留在治标层面,而前期预防、事中管理、事后追溯和群防群治的体系没有建立,治本的机制没有发挥作用,公共治理的效率相对低效。

  法律欠缺也好,力量不足也罢,抑或其他各种理由,责任都不在公众而在于管理者。如果把管理也视为一种服务的话,志愿者诈骗成为顽疾治而不绝,回答“如何得手”、“怎么破解”和“如何难治”三个问题,就得再提三个问题,即“谁来治”、“怎么治”和“不治怎么办”。厘清服务和管理的责任边界,用责任倒查之法,补强公共服务滞后的短板,让服务与管理真正坚挺起来,骗子们并不高明的手法,才不会成为对治理失范的映射。

  办法总比困难多,法律、力量等客观原因,不过是治理的一种工具,若有坚定的治理决心,解决起来并不困难,关键在于是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明确传递并最终证明,责任方有能力、能信心做到,依法保护每个人的权利,免于被诈骗的恐惧。(堂吉伟德)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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