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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机场天价面重在厘清边界

2017年04月07日 11:00   来源:法制日报   □ 堂吉伟德

  “天价面”不过是高价商品或服务的一种具体形式。机场商品和服务价格飙升的原因,其实还是垄断惹的祸

  近日,记者从江苏省物价局网站获悉,该局挂出了《江苏省相对封闭区域内商品和服务价格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拟规定机场、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当公布与消费者基本要求密切相关的饮料、方便面等普通生活用品,大众快餐中的主要品种和汽修服务项目价格(4月6日《现代快报》)。

  机场商品或者服务“质次价贵”的问题由来已久并为人诟病,其间不乏影响较大的案例。2015年,刘晓庆在微博晒出一组自拍,并自曝在机场吃天价面条的窘况。刘晓庆称平均每根面条3块钱,价格太离谱,连身为明星的她都忍不住吐槽。2013年,在南京禄口机场,任志强在机场吃了碗天价面条,在微博上引发网友集体吐槽,南京机场向候机楼各家餐饮店发出降价呼吁。2015年,南京禄口机场再现“天价面”,一碗牛肉拉面125元,再次引发了一场舆论风潮。

  “天价面”不过是高价商品或服务的一种具体形式。机场商品和服务价格飙升的原因,其实还是垄断惹的祸。机场把场地租或包给其他商户,收取极高的租金,而商户则把负担转嫁给消费者,其所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中,除了自身赢利外,还包括其承担的高额租金或承包费,直接促成了机场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畸高。与外面相比,机场产品和服务价格有些离谱,不过机场并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反倒成为价格垄断的幕后推手。

  机场是相对封闭的场所,因而也具有高度的垄断性。随着“天价面”事件的频发,对其商品和服务价格行为进行规范,则成为规范和管理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当务之急。针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出台专门的制度规范,其针对性不言而喻,能够实现治理的精准化。《规范》的最大意义,一是对机场天价面的现象给予重视,并采取了积极的回应措施;另一方面,则是明确了相对封闭区域内的经营者和管理单位的法律责任,并明确了机场管理方面的连带责任,以防止利益关联和权力寻租造成体系性的症结而难以根治。

  不过,遏制天价面不能仅停在责任明确的方面,还应有具体的措施保障。比如应明确,商品价格的边界是什么,如何进行日常性管理;明码标价与价格公示制度的基础,以及价格的制定是否通过物价部门的审核或者备案,其价格确定的依据是什么,标准是什么,是否具有科学性与合理性;若是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又如何进行管控和约束。

  中国消协发布的《中消协民航服务消费体察活动报告》中就明确指出,超过四成的消费者认为机场餐饮价格“不合理”,近半消费者认为“一般”,仅有不到一成消费者认为“合理”。从既有的情况来看,机场“天价面”的问题,并非某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而是一个体系性问题。比如价格的制定标准、审批程序、主体责任和惩罚措施,都没有得到清晰的界定,并由此导致责任相对模糊。若是法律本身没有操作性,在解决问题方面的针对性不强,则不可能成为良法,更不可能有善治。

  对此应当做到多管齐下,一是机场方面要转变观念,由垄断获利向开放竞争、薄利多销的思路转变,在承包费用成本方面返利于商,最终让利于民;二是引入更多的竞争者,改变一家独大的垄断格局,以相对竞争来达到激活源头之水的目的;三是在价格的管控上,应采取及时的介入原则,加大物价干预的工作力度,避免机场成为物价监管的真空地带或者沦为“法外之地”。

  最后,应当把效果的好坏作为检验举措能效的唯一标准。只有当机场商品和服务价格真正下降,并具有相对的比较优势,机场“天价面”才不会屡次成为治理之失和权利之痛的映射。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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