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产能要多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

2017年03月10日 07:49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林火灿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一项项去产能的具体目标任务,彰显了国家主动去产能的决心。

  产能过剩是困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多年的顽疾。产能过剩往往造成市场供求失衡,企业赚钱越来越难,金融债务风险攀升,员工权益也会受到影响。

  我国化解产能过剩的进程曾缓慢而艰难。可喜的是,随着中央决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把“三去一降一补”作为五大重点任务,去产能进程明显加快,并取得了扎实成效。2016年,我国提前超额完成去产能全年目标任务,钢铁、煤炭企业效益好转,行业运行状况和市场预期有所改善。

  但是,钢铁、煤炭产能过剩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去产能进程并没有结束,扩大去产能行业范围也被正式提上议程。从去年的经验看,钢铁和煤炭在去产能过程中都出现了价格明显波动,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个别地区、个别企业对去产能产生动摇和误读。因此,2017年,我国在继续推动去产能的过程中,必须统筹处理好去产能和稳定市场供应的关系。换言之,在去产能政策加码的同时,要更加注重保持市场供需基本平衡,避免市场价格出现明显波动,为去产能创造更加宽松、稳定的市场环境。

  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依靠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坚决淘汰不达标的落后产能,严格控制过剩行业新上产能。

  最为关键的是,我们要彻底摒弃以行政命令手段推动去产能目标任务落实的计划经济思维,不能再把去产能简单地理解为减产量,更不能为了在短期内完成去产能的目标任务,人为地通过安排先进产能开展减量化生产。否则,不仅落后产能去不掉,先进产能的发展空间也会受到挤压。到头来,产能过剩的顽疾无法标本兼治,过剩行业更谈不上“浴火重生”。(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林火灿)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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