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所得税应与时俱进

2017年03月03日 07:20   来源:法制日报   □ 毛建国

  调整劳务所得税,应有减也要有增,这对于增进民生幸福、社会公平和社会活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劳务所得税自1980年实施800元的起征点以来,已经有长达36年的时间未进行调整。2017年全国两会开幕在即,提高劳务所得税起征点呼声再起。有消息称,民进中央拟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交《关于提高劳务所得税起征点的提案》(3月2日澎湃新闻)。

  西汉散文家桓宽在《盐铁论》中有一句话,“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任何一部法律的出台,都有其特殊背景。现行的劳务所得税标准,出自1980年9月10日通过的个人所得税法。在那个时代,社会上很少有自由职业者,能够拿的一次性劳务报酬基本都是工资外的额外收入,因此从重征收并无异议。可如今时代发展了,形势变化了,劳务所得税征收标准也应该有所变化。

  36年来,社会形势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自由职业者大量出现,800元的起征标准连最低工资线都达不到,就连《个人所得税法》都已进行了六次修订,“工资、薪金”的个税起征点也从1980年的800元,自2011年9月1日起调至3500元。这一语境下,劳务所得税还在执行百分之二十的税率,还在实施800元的起征点,显然已经滞后于时代发展。

  当初确定的劳务所得税标准,起码有两个“没有想到”。一个“没有想到”,是现在自由职业者大量出现,劳务所得超过800元已经非常普遍,征收对象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从目前情况看,劳务所得税征收群体主要是两大人群,一类是企事业单位临时佣工和实习生,这类人群属于低收入阶层;另一类是企事业单位人员中,兼职从事科研、设计、技术服务等科研创新活动时劳动所得的。这两类人群都是需要保护的,依然执行原有的征收标准,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变化。

  还有一个“没有想到”,是有些劳务收入不仅是天价,简直可以用畸形来形容。从这几年媒体的报道情况来看,有些明星的走穴费用直接蹿上了7位数甚至8位数。拿现在流行的真人秀节目来说,有些明星收入达到每集数百万甚至上千万元。而一些学术明星,他们的“走穴”也达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一年十几次穴走下来,就可以在北上广买房了。这些高收入群体,他们需要缴纳的劳务所得税标准竟然与普通群体一样,这显然不公平,甚至给人带来了“劫贫济富”的感觉。

  一个国家的税制情况,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整个社会弘扬什么反对什么,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作用。当前,我们正在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更多人灵活就业,鼓励科研工作者发挥更大价值。可目前的劳务所得税政策正如民进中央提案指出的,已与制定该税种的初衷背离,与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不适应,与我国创新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要求严重不符,已成为打击劳动者包括科研人员积极性的重要障碍之一。这一时代语境下,税制设计应该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税收标准应该根据经济指数波动和经济社会导向适时作出调整、修订和完善。

  36年不变的劳务所得税该变变了。民进中央提案指出,变化应有三个方向,一是大幅提高起征点,二是加大一次性收入畸高的劳动报酬征收力度,三是对从事科研或创新活动劳务所得实行减征政策。也就是说,调整劳务所得税,应有减也要有增,这对于增进民生幸福、社会公平和社会活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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