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业当用好法律出台的“东风”

2017年03月02日 07:12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李 哲

  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了电影技术的国家标准要求,对打击票房造假和盗录盗播行为,规范映前广告的放映、规范电影送展等作出规定,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6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出台,并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从此填补了我国文化产业立法的空白。业内人士直呼,看到此法,有了一种吃了定心丸的感觉。对于电影事业而言,良好的制度框架已然搭就,电影人要在新的起点上再次起跑,助推中国电影从高原走向高峰。

  产业属性确立无疑。从2003年开始,中国电影全面推进产业化进程。随之而来的,是电影票房大幅提升、院线建设如火如荼以及荧幕数量创造新的纪录。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电影市场,是全球电影人向往的热土。为了进一步实现对电影产业的促进,本法从法律层面确立了“电影作为产业”的属性,进一步厘清市场和政府的边界,转变政府管理方式,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市场乱象将失去土壤。近些年,在电影市场繁荣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市场乱象,如票房造假、侵犯知识产权、影片粗制滥造等,严重影响了电影产业的健康发展。对此,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了电影技术的国家标准要求,对打击票房造假和盗录盗播行为,规范映前广告的放映、规范电影送展等作出规定,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通过依法约束和管理电影生产的各个环节,不仅保障了电影生产者的合法权利,并为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配套法规亟待修改。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为了让法律能够尽快惠及整个行业,电影管理条例的修订和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亟待完成。例如电影产业促进法设专章,明确国家应从财政、金融、税收等多个方面对国产电影给予支持,使电影人受到了极大的鼓舞。但具体到操作层面,政策如何细化,程序如何设计,相关部门应尽早给出明确的说法。

  电影不只是挣钱的工具。中国电影产业虽然发展很快,但作为产业链源头的制片行业依然存在巨大的挑战。目前,思想精深、艺术精湛、技术精良、两个效益俱佳的高峰制作数量仍然不多。编剧刘震云曾直言,如果大家都把电影当成赚钱工具的话,我觉得荧幕块再多、观众再多,它也可能沦为一个生产电影垃圾的地方。针对此,电影产业促进法既为促进产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又依法守住了国家文化安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底线。同时,也对电影从业人员的道德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

  借法律出台的春风,电影主管部门已将2017年确定为创作质量促进年和市场规范年。相信随着法律的具体施行,电影产业将告别野蛮生长,步入法治时代,迎来又一个发展的春天。(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李 哲)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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